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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辛亥革命的最大成果就是造就了中华民国,然而,孙中山后来否定了武人把持的民国政权,却主张“再造民国”,其原因何在?这只能通过孙中山的革命痕迹,解开这一疑团。袁世凯去世后,北洋集团内部争权夺利,武人轮流玩弄中央政权,内讧耗尽了他们的大部资源,使其逐步走向分裂,趋于衰亡。而南方国民党因其势单力薄,一直处于政权边缘,无法进入政治核心层,更不容许其公开活动,所以,只好暗中活动,对抗北京政府。袁世凯帝制失败,府院之争两败俱伤,张勋复辟丑剧短暂上演,皖系段祺瑞玩弄权术,窃取国务之职,逼走总统黎元洪,进而解散国会,废除《临时约法》,引出“护法”运动。贯穿民国北京政府始终的是直、奉、皖三派互不统属,连年争战,结果北洋体系元气大伤。与此相反,南方等各实力派不承认北京政府,则另辟蹊径,借助孙中山的威望,获取政治资源,增强自身实力,以避免被北洋集团吞并。1917年7月8日至17日,孙中山偕同廖仲恺、章太炎等以“护法”为名率领海军南下,到达广州,主动避开北京政府的国会阻挠,抛开常规法律议程,邀请离京南下议员,召开国会非常会议,建立护法政府,于10月将其改组成中华民国军政府,孙中山担任大元帅职。
1919年10月,孙中山再次整顿党务,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使党套上“中国国民”的花环,加强党的革命性及其在中国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将党的革命活动再次由隐蔽公之于众。1921年4月4日,在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孙中山为非常总统,成立广州革命政府,意在明目张胆地与民国北京政府相抗。孙中山就职大总统后,便进行他梦想已久的北伐,不料北伐中途,部将陈炯明在广州叛变,孙中山只好中止北伐。然而,随着孙中山革命力量的壮大,拥护他的军阀认为身处险境,为了自保,南方及西南军阀大搞联省自治,排挤孙中山势力,以望和平统一全国,但他们并未取得明显成效,后遭孙中山粤军挫败。孙中山本因自身革命力量弱小,无法改造武人,反多次被武人奚落,遂变得十分痛恨武人,觉得武人控制的民国北京政府并非他理想的民国。于是,革命理念逐渐有所改变,革命思想日益激进,欲以加强党的力量,建立自己的革命武装,养精蓄锐,再次精心准备北伐,消灭武人,取得全国一统。自此,南方革命势力有了新的起色,革命火种越烧越旺。
在中华革命党筹建之际,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就已发生深刻变化,觉得仅仅利用“督抚”革命,只能获得暂时的“革命”光复,并不能彻底消除专制集权,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强权政治,实现他的三民主义,而只能使革命循环反复,军阀割据局势更加严重。如果要想改变这种困境,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创造出另一种强权势力,通过武力革命铲除异己,然后建立完全属于自己掌控的革命政权。
所以,孙中山在《中华革命党总章》中,发出了“以党造国”的革命理念。然而,在他随后的革命活动中,中华革命党的表现却未能如他所愿,党员也没有达到对他绝对服从,更谈不上进行集中领导,只有少数的追随者伴其左右,国民党的组织反而更加涣散,革命预设任重而道远。在这种不利的斗争环境中,国民党只好在群雄争霸的缝隙间苦苦挣扎,而孙中山以党造国的计划受阻后,他也并未放弃武力消灭军阀的念头,仍在四处奔波,利用北洋内讧,进行对他们分化离间,到处游说倾向革命或欲以利用“革命”招牌的非北洋嫡系军阀,采取远攻而近交的策略,积极准备北伐。
欧战与苏俄十月革命后,中国社会各界备受鼓舞,思想文化空前活跃,启蒙思潮不断涌入,一向不喜谈政治的国人却对政治也表现得十分热忱,如“反对帝国主义”、“阶级斗争”、“革命”、“劳工神圣”、“剥削”与“打倒军阀”等政治话语在中国广泛流传开来,整个社会表现得十分狂热,对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与民主政制的建设信心十足。十月革命后,苏俄谋求远东利益,想与中国建交,便使用外交欺骗手段,愚弄中国民众。苏俄代表加拉罕曾向中国发表一通声明书,表示愿将帝俄政府与中国所订不平等条约一律废弃。这一声明发表后,中国社会反响很大,全国极其振奋,对苏俄产生一种狂热与崇拜心理。中国知识阶层对苏俄产生幻想,表现出友好姿态。他们认为,苏俄劳工政府确实比帝俄政府好,很愿意接受苏俄好意,与他们携手共进,无奈把持中央权柄的北京政府识破苏俄计谋,限于受列强条约体系束缚,不愿接受苏俄声明。苏俄则积极扶持中国亲苏派,帮助中国组建革命政党即中国共产党,离弃北京政府,与南方孙中山取得联系,渐渐博得孙中山与国民党人的好感,双方发表《孙文越飞宣言》。苏俄极表愿意支持孙中山重新组建革命政党,消灭武人政权,重光民国法统,使孙中山也渐渐有了联俄的打算。苏俄虽不曾从孙中山身上得到实际好处,但中国国民党与苏俄亲近的情形已很明确。
正当孙中山在黑暗中摸索出路之时,他从苏俄与中国的工农运动身上看到了革命的曙光,遂接受苏联与中国共产党的建议,再一次整顿党务,进行改组国民党。1924年1月1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孙中山首先宣布完成国民党的改组,并在大会演讲中反复强调“用国民党的力量来改造国家”,实现“以党造国”进而“以党治国”的宏伟目标;其次,他确定了“联俄容共”政策,走上“师俄道路”,试图在苏俄与共产党人的帮助下,将国民党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像布尔什维党那样高度组织化纪律化集权化的革命政党,并依靠这支组织高度严密的革命政党,领导中国革命,改造中国,革掉民国北京政府的命,结束武人的统治,然后国民党再创建一个新型的民国即由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完成再造民国的革命任务,进而使中国走上以党治国的民主宪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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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是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产物1代议政体是这一时代西方国家普遍推行的体制,它作为君主专制政体的对立物,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作用二但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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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孙中山的一“直接民权”思想
[论文关键词] 孙中山 间接民权 直接民权
[论文摘要】伟太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创建民国、实行议套政治失败后,提出了国民应享有选举、罢免、创韵、复决四权的直接民权的具体方案,以实现主权在民的伟太目标一直接民权是对问接民权的必要补充.苻告时代发展潮流,具有曼加完备的民主性,这在孙中山的民主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论文正文】
“主权在民’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提出的一个重耍思想,这一思想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因而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最根本的内容和伟大目标。对于如何实现“主权在民”,孙中山孜孜以求,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探索,提出了“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的具体方案。这是孙中山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认真研究.‘直接民权”的设想,对于封建文化传统积淀深厚的中国,应该是一件有积极意义的事情。
一、“直接民权”的提出
19世纪未2D世纪初,孙中山是中国站在时代前列的最伟大的入物二他怀着改造中国,振兴中华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向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热情地汲取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精华,结合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具体国情,强调要改变中国积弱积贫的落后面貌,必须效法美国,推翻满清政府,废止封建专制,创立共和制度。他指出,中国贫穷落后,被动挨打,人民遭难,都是由清王朝的腐败政治造成的。君主专制是造成罪恶的本原和产生灾难的根本原因。因为在君主专制之下,“国家为一人之产业”,“而民生庶务,与一姓之存亡无关者,政府t而不间二”u;一般的人民群众则无权参与国家政怡,更谈不上监普政府的措施,他们是被排斥于国家政治之外的被统治者,只能处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哪还谈得上人民的幸福和国家的富强.他因而得出有民权而兴、无民权而亡. 2(!世纪之中国以争民权为之枢纽的结论一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孙中山确定以美国的政治模式为榜样,以“创立合众政府‘’为兴中会的奋斗目标。同盟会成立后,这种思想更加明确;他指出.由平民革命建立的国民政府,“凡为国民者皆平等的有参与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_‘”’、这实际上就是欧美资本义各国所实行的代议政治。孙中山把这称之为’间接民权,、-
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中华民国,开始实践孙中山‘·间接民权”的理沦〕但由于中国封建势力的强大、封建传统文化积淀的深厚以及中国资产阶级自身的软弱性妥协性等各方面的原因,孙中山的实践失败了。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的袁世凯继续搞封建专制统治_他惧怕宋教仁真正搞资产阶级议会.便暗杀宋教仁;他用金钱收买和武力威吓手段.迫使国会选他为大总统、之后又随心所欲地解散国会,最后废共和搞帝制‘继袁之后。又有张勋复辟,曹银贿选,至使议员成猪仔、投票为形式,国会变成了“橡皮图章‘’。冷酷的现实使孙中山从’J实业兴国、’的美梦中迅速醒悟过来。他痛心地感到,辛亥革命虽然“去一满洲之专制‘,,却“转生出无数强盗之专制,其为毒之烈,较前尤甚。w [2)“中国在亚洲首创共和,本总统欲将中国造成新世界,不意事与愿违,以致十年以来,徒去一满清帝国之名,国民受宫僚专制之实,亡清余孽窃据政权、国家将亡、民不聊生,与本总统所欲造之民国大相背谬J.,}3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孙中山决心走‘彻底革命”的道路,寻求中}F}问题的根本解决这是孙中山思想的重大转折。是从旧民主主义开始向新三民主义的转变_
孙中山认为,通过革命彻底清除官僚、军阀政治的统治之后.使国会能完全自由地行使职权_同时,附之以直接民权中国就会出现一种新的气象他说:“二十世纪之国民,当含有创制之精神,下当自谓能效法于十/’} -r}世纪成法而引为自足、”“吾人今既易专制而成代议政体.然何可故步自封.始终落于人后;故今后国民.当奋振二.t神于世界.发现一光芒万丈之奇采,啤更进而底于直接民权之域。,}}al对于直接民权,孙中山解释道:国民不但有选举权.而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免的权力。有了这四权,才真正谈得上主权在民。191?年,他将四大直接民权写进《民权初步》一书.强调必须具备这四大民权,才算得上纯粹的民国。1921年,他在一次演说中把人民享有直接民权当作民权主义成立的前提:192年国民党一大期间,他专门就直接民权间题作了系统的论述,并列为大会通过的弋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的重要内容:总之,孙中山认为,实行选举、罢免、创制、复议四大直接民权,人民才算真正行使了主权,而没有四大直接民权,就根本谈不上主权在民。
二、直接民权是对间接民权的必要争卜充
如前所述,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是推崇西方议会政治的。他认为议会政治是欧美人民长期斗争而取得的:在这种制度下,人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大事由议会通过,才能执行。它体现了人民参政的原则.相对干君主专制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这种代议政治所体现的是一种间接民权。这种间接民权有很大的缺陷.就是人民在选举了议员和官吏之后便不能再行使任何权勺,对侵犯人民利益的议员、官吏以及违背人民意志的法律制度则无可奈何.没有办法去制约,人民不能直接管理政府:这种代议政治仍然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还不是纯粹的l.众民政治”,而且很容易被官僚政客和军阀专权,造成对人民权力的浸犯和对人民利益的危害:
孙中山批判了西方国家代议政治的片面性,他指出.欧美等国在代议制度下.人民所享有的只是一种有限制的选举权。这种限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种选举只限于选举议员和一部分地方官吏;选举总统和上院的议员,还是间接选举.即由人民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去选,这是选举范围上的限制习二是对选举人的限制。西方国家享有选举权的只是少数富有者,即握有大里资产的有产阶级;这种选举制度名义上是普选,实际上为少数人听操纵,是以资产为标准的阶级选举:在这种选举制度’卜.富人总是用资本的势力操纵全国政权,来压制穷人。所以欧美各国二百多年来,全国的权力都操纵在资本家的手里;只有少数人享有幸福.大多数人还挣扎在苦难的深渊之中。荃于这种事实,孙中山得出结论:当今欧美各国人民,所得到的民权还是很少.还未能达到充分民权的目标;这种代议政治,还不是真正的民权。
孙中山激烈地抨击了辛亥革命后中国的代议制度他指出,如果说欧美的代议政体比较中国的专制政体还有些好处的话,那么,这种代议政体的好处,中国一点都没有学到二而所学的坏处却十倍百倍.弄到国会议员变成猪仔议员,污秽腐败,是世界各国自古以来所没有的这真是代议政体的一种怪现象。所以,中国学外国的民权政治,不但没有学奸.反而越学越坏o_孙中山对中国代议政体的抨击,既揭露了军阀、官僚.政客利用国会做1具进行月官发财、贪赃枉法的卑鄙勾当和反人民的反动面目、又批判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局限隆_
在对西方国家代议政治的剖析中,以及在对中国议会沦落到如此地步教训的总结中.孙中山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他不再认为西方资产阶级议会政体是完美无缺的政体.而是认为这种政体流弊多端,不足}1我们听效法,应当以直接民权即人民直接参与来补救。他指出,要在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以革除代议政治的流弊,即一方面实行普选制度,废除以资产为标准的选举制度;同时,以人民集合或全民投票的方式,直接行使创制、复决、罢免各权。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代议制的局限性,使民主政体为之一新-
三、直接民权代表粉历史发展的潮流
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是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产物1代议政体是这一时代西方国家普遍推行的体制,它作为君主专制政体的对立物,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作用二但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代议政治愈来愈显露出其虚伪的本质。这种民主政治只有资产阶级才能充分享有。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则要受到种种限制一因此广大人民群众扩大民主的要求不断增长.他们对资产阶级代议制度日益不满,纷纷要求废除对广大劳动人民民主权利的种种限制,实行更加充分的民权_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当权者开始趋向于在不损害本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扩大一些人民的民主权力,即对人民的要求采取某种程度上的让步政策.以缓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尖锐的矛盾。在这方面,瑞士和美国率先推行直接民权制度:
19世纪中叶,瑞士国内阶级矛盾尖锐激化,广大入民群众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对资产阶级腐朽统治的斗争,在民众斗争的压力下,瑞士某些州开始实行由人民直接选举和罢免官员以及直接创立和修改法律的直接民权制度J后来J这一制度推行至全国并被写人宪法;新民权制度的推行,使曾经是全能的瑞士议会的权力大大削弱.原来的代议政治逐步变为纯碎的民主政治_20世纪初期,美国的一些州也开始采用直接民权制度,规定人民有创制权和复决权.到1918年扩大到a0个州J直接民砚制度,演美国普通人民的民主权利有所扩大。
和代议制的间接民权相比.直接民权的确立将民主体现得更充分一些。尽管这一民主制度还未达到普遍的程度,但它却呈现出一种扩展的趋势。也正是从这里.孙中山看到了一种新的世界发展潮流,即由间接民权向弃接民权转变的趋势。孙中山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在应当如何向世界各国学习的问题上‘始终以适乎世界之潮流、台乎人群之需要为宗旨,以“取法乎上“为原则。他总是紧紧追踪时代的潮流.站在时代前列引导中国前进日辛亥革命时‘他主张故法美国,建立代议制共和国。当他发现直接民权优于间接民权后、便很快转变了观念,认为最好的民权制度已经不是代议政体、而是直接民权了:他分析道,现代民权最发达的国家首推瑞士。
瑞士人民对行政有选举权、罢免权.选举权可以推举贤才‘罢免权可以改正误选。又在立法方面有创制和复决权,创制权可以补救法律的不完备.复决权可以桥正法律的失误。孙中山称赞瑞士人民有此四权,才是真正的发达民权:他将直接民权视为世界潮流,认为这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他要求中国要吸取西方最新的思想和借鉴最先进的制度,不能做世界潮汰的尾巴,跟在别入的后面爬行.那样将永远落于入后_他呼吁要把最好的民权制度介绍给中国人民,以便使中国后来者居上。他满怀停t,地预言,只要中国学习世界最先进的思想,实行直接民权制度,走在时代前列,“如是数年‘必有一庄严灿烂之中华民国发现于东大陆,驾诸世界共和国之上矣
四、只有实行“直接民权”才能实现主权在民
孙中山依赖代议政治来实现主权在民的目的失败后、提出直接民权的设想,认为只有实行直接民权.才能实现主权在民。他指出:“权在于官,不在于民,则为官治;权在于民,不在于官,则为民治:} (5)官治,政府的法律制度成了官徐政客的装饰品,有利于自己的就实行、不利于自己的就践踏之。如遇到贤能的人为官,人民还可以得到些好处。如果遇到贪官污吏,人民只有遭受祸害: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代议制是靠不住的,因为在代议制下中国仍出现了比清朝反动统治还要黑暗的军阀统治,所以孙中山强调要在中国推行直接民权制度。直接民权与间接民权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在直接民权制度下,人民除享有选举权之外,还享有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只有选举权一项权力,还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他形象地比喻说,只实行选举权,如同最原始的旧机器,‘。只有把机器推向前进的力,没有拉回来的力。即人民除了选举权之外、再有罢免权之后,“对于政府之中的一切官吏,一面可以放出来,又一面可以调回来,来去都可以从人民的自由。”’、〕也就是说人民群众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去推举和罢免官员。
孙中山认为民权必项有法制作保证,国家的法律直接美系到人民的利益,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保护人民的利益。因而人民应当有权创制法律一这种权力、叫做创制权、对于立法,孙中山还主张人民要有复决权.他认为国家颁布的法律‘如果有违背人民意志的地方‘人民群众不满意,便要有一种权‘自己去修改,修改好了以后,便要政府执行修改后的新法律,废止以前的旧法律,这就是复决权孙中山设想,议员、议会官员、政府如果违反人民的意志,侵害人民的利益,普通的人民群众有1a 0}6的人赞成署名,就可以召开国民大会:有says以上的人赞成,就可以成为法律孙中山认为,国民获得了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这四权‘就可以真正实现主权在民的目标了_
无可否认、孙中山提出的直接民权设想,仍是资产阶级民主的一种形式,在当时和在他逝世之后的几十年间‘也没有在中国推行J相反。在北洋军阀统治覆灭之后,又出现了蒋介石的独裁统治,但是我们下能因此而否定他的杰出贡献。孙中山是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是始终站在时代前列正面引导历史潮流的伟大人物。他把资产阶级民权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_应当承认,直接民权相对于间接民权,包含着更为完备的民主性,具有更民主、更广泛‘更有效的特点_实行直接民权.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民行使选举权,而且人民可以比较容易通过法定的途径和手段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人民可以通过立法权和复决权,对资产阶级起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也可以借此获得劳动人民自身利益的某些保障人民享有罢免权,就可以罢免那些不为他们所欢迎的官员,制约政府官员不能为所欲为。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孙中山为追求主权在民的目标、实现人民对国家的统治.去努力探素切实可行而又行之有效的政体,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既难能可贵又达到了当时应有的高度、至于他的“直接民权’方案没有得以推行,并出现了后来蒋介石的独裁统治,不能归咎于“直接民权”设想本身J这说明在旧巾国,资产阶级的民主不是太多太虚伪,而是从来就没有过,是封建专制主义势力太强和封建传统文化积淀太深而导致的、因此,认真研究孙中山的“直接民权、‘思想,继承他为民主奋斗不息的革命传统,在今天仍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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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日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书法家互访也很活跃。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简论中华书法及其对世界文化艺术之影响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独有的艺术瑰宝,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其吸收了江河山川草木、飞禽走兽的形象美,借鉴音乐、舞蹈、戏曲的节奏美、旋律美,使文字的形象与人的艺术表现力化为一体,抽象化为一种“神态”和“意向”,并极大的丰富了世界文化艺术的宝库。
关键词:书法艺术、历代书法之流变,及其对世界文化艺术之影响;职称论文
论文正文:
简论中华书法及其对世界文化艺术之影响
中国的书法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数千年来,产生了灿若群星的书法家和浩若烟海的书法作品,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精湛的艺术珍品,为祖国的艺术宝殿增添了光彩,为人类的艺术宝库增加了财富。
我国的书法,自先秦时期就形成了百花争妍的局面,秦代李斯为全国书写了不同于原六国大篆的小篆范本,程邈整理了隶书,他们都是古代杰出的书法家。到了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艺术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北方的魏碑体日臻成熟,而南方东晋时期的王羲之经过刻苦努力,终于登上了当时书法艺术的最高峰,创立并完善了楷书和行书,被人尊称为“书圣”。而陈隋间大书法家“智永”和尚是王羲之第七代孙,继承祖法,精勤书艺,成为一代草书大家。
到了唐代,更是书艺发展,书法家辈出的黄金时代。著名杰出书法家有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等,史称“唐代六大家”。而唐代张旭、怀素的草书更是风格独特,潇洒飞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由于这些书法巨匠们的努力,将我国书法艺术推向了历史的顶峰。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端庄浑厚,各臻妙境,成为后世之宗,他们的作品,成为历代青年学子们临摹学书的范本,直到现当代,还对我国的书法艺术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到了宋代,是我国书法艺术在写意方面的又一发展时期。著名“宋代四大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的成就极为辉煌。元代是以复古而开新的文人书风发展时期,其代表人物是赵孟頫。他真、草、隶、篆皆精,独创一种柔和流畅潇洒的艺术风格,对后世影响很大。明代是个性化文人书风时代,文征明、董其昌的书法较为著名,其“淡墨书”在日本书道界颇有影响。清代的邓石如,郑燮、何绍基等人的书法较有影响。现当代书法也是百花齐放群星闪烁。如沈尹默、张大千、启功等人的书法就很著名。
我国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独创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极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随着历史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着自己的精神风貌。书法作品的创作,书法形象的塑造,更是一种造型活动。先是以文字的点画、线条为主,而后融合进各种江河山川草木,飞禽走兽的形象美,借鉴音乐、戏曲、舞蹈的旋律美、节奏美,在吸取这些美的因素的同时,糅合进人的主观意念,从而使文字的形象与人的表现能力化为一体。自然美在这里被加以改造、变形,抽象化而成为一种“神态”和“意象”。所以,中国书法就是一种似画非画,而又充满哲理性的、动态活泼的“意味”形象。长久以来使世界各国、各民族对它产生了仰慕、神奇的感觉。中国书法对日本、韩国、朝鲜、越南、新加坡等东亚、东南亚、东北亚国家的影响最大。尽管各国语言各有不同,但却共同以汉字为基础,开拓出世界东方的书法园地。直至今日,书法在日本、新加坡、韩、朝等国,依然是艺术门类中具有高尚情趣的艺术。
在日本,人们以中国汉字的偏旁部首为基础,创造了日本的片假名,以中国汉字的草书为基础,创造了日本的平假名,加上直接使用中国的汉字,这就创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日文。日本学者伊东参州就指出:“一部日本的书法史,就是中国书法不断影响日本的历史……我国书法不断发展变迁到今天,是在中国书法的不断影响下造成的。”日本汉字学家、书法史学家中田勇次郎说“中国书法的流变,随着王朝的更替,不断如同一股波浪似的向日本蜂涌而来。”他并按历史的前后,把日本书法史分为八个时期,即“大和时代的百济书法;飞鸟时代的隋唐书法;奈良时代的晋唐书法;平安时代前期的唐朝书法;镰仓时代前半期的宋朝书法;镰仓时代后半期至南北朝时代的元朝书法;室町时代的明朝书法;江户时代的北碑派书法等。
从历史的记载来看,几乎每个时代的日本书道的代表人物多数得到中国书法的直接熏陶,受到中国书法家的影响。不是如此,很难想象日本书道能有今天的巨大发展。例如:我国唐代高僧鉴真和尚东渡日本时,就随船带去了许多王羲之及其他书法家的墨宝真迹。而同时代的日本遣唐僧海空和尚就将中国孙过庭的《书谱》这一有高度美学价值的书法专著传入日本。在停止派出遣唐使以后,宋、元、明时期的中国书法继续因中日僧人的相互来访而传入日本。如日本荣西和尚在南宋孝宗时两次来华,而他的书法则宗风黄庭坚。中国的名僧隐元和尚应邀去日本定居,在京都宇治建了万福寺,把明代文人书风带到了日本。
江户时代,在日本翻刻过大量字帖,其中的赵子昂、祝允明、文征明、董其昌等的墨迹为最多。这一时期给予日本书法的影响十分巨大,以致日本的书法家将之称为“江户时代唐朝体”,或称“中国样式书体”。清朝时期,中国书法界由于碑学派的产生,而导致与“馆阁体”——帖学派的对峙。这一时期在书法上的复古趋向,注重金石气味,也深深地浸染了日本书道界。公元一八八O年,杨守敬作为外交人员和金石家东渡日本,经他带去的书法作品竟达一万三千多件。日本书道界的下部鸣鹤等直接受到他的传授指点。而中林悟竹,北方心泉等人则更进一步到中国拜师,游访了金石名家吴大徵、俞樾、张裕钊、徐三庚等人。如此,就为日本书道界弥补了汉魏书风,丰富了日本书道的表现色彩.
近年来,中日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书法家互访也很活跃。象日本方面的饭岛春敬,柳田泰云,渡边寒鸥等代表团体和个人都曾到中国访问。中国书法家和日本书法家还相互举行集体和个人书法交流展,轮流在中国或日本巡回展出。笔者的书法作品就曾在日本展出过。其中一九八五年十月在日本举行中日政治家书法展览,中曾根首相和许多大臣以及众参两院议长等负责人出席参观,盛况空前。
中国书法对朝鲜、韩国的影响也很大。我国唐代一些最有影响的书法家的字迹就很受到朝韩人民的热爱。据史书记载,新罗国来长安的使节就曾专门收集欧阳询的书法名迹,欧书作为楷书的范本在朝韩被学习,吸收和流传。如江原道原州郡就有安民厚书作碑刻,碑文端庄,刚劲险劲,法度森严,完全得力于欧书,其本人也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朝鲜李朝时代的李齐贤曾出使中国,他喜爱金石文字,曾造了一座“万卷楼”。在中国时,经常与赵孟頫交往,书风饶有晋唐风味。朝、韩书法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在研习晋唐书风的传统下,又及时吸取中国书法的最新成果。如元代赵孟頫,明代文征明、祝允明等都成为对朝韩古典书风最有影响的书法家,使朝韩书法形成了气象清新,规矩严谨,重在气韵,擅长行草的书风。
中国书法对越南,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也有巨大影响。如越南最高领导人胡志明、黄文欢等就十分喜爱中国书法。胡志明对中国书法造诣很深,经常研究和挥毫中国书法。在中国安徽黄山人字瀑前,就留有胡志明亲笔所题“观瀑亭”几个古朴苍劲有力的毛笔大字。而在新加坡,中文是法定文字,中国书法更被视为高雅艺术,中新两国书法界人士(包括笔者本人)经常互访和举办书法展,交流书法技艺。
中国书法对欧美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从十九世纪后期到二十世纪初,到过中国的一些欧美考古学者、汉学家,将书法作品当作考古文物携运回去。一九一三年,美国的艺术史学者费内洛沙就撰写了《东方艺术史》一书,介绍中国书法并注意到东方书法艺术的独特性。而西班牙著名艺术家毕加索就曾经向我国著名书法家张大千讨教过用笔技巧。而后,他成功地运用中国书法的提、按、顿、挫、转、及笔断意连的运笔技巧做艺术创作。
笔者的书作就曾在国外展出,所接触的许多欧美、大洋洲人士和朋友对中国书法的欣赏兴趣就很浓,踊跃参观在所在国举办的中国书画展览,他们希望不断增加书画展出,并要求举办讲座或演讲,介绍中国书法艺术。今天,许多不远万里来中国考察的学者、留学生中,亦有来研讨书法的。象法国的柯乃柏写了《卫桓四体书势之研究》。这些都表明中国书法不但在艺术实践上,在艺术理论上近年来也取得了新的长足发展。随着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政府在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中相继开办了传播中华文化的孔子学院,中华文化及中国书法在世界文化艺术界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广泛。
通过不断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创新发展,我坚信,中华书法艺术将极大地丰富世界文化艺术的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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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繁荣是应用技术和理论研究的共同兴盛,近代西方科学的兴起很大程度上与重大的科学理论被发现有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代中华科学文化衰退的制约因素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近代中华科学文化衰退的制约因素探析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中华科学文化在古代曾经领先于世界,对于世界科学进步起者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到了近代却落后于西方,这是一个至今没有圆满答案的问题。 本文从中国传统文化、政治制度和科学研究方法等方面分析制约近代中华科学文化发展的因素。
[关键词]近代中华科学文化;衰退;制约因素。
中国社会五千年历史中有过辉煌的创新与发明,四大发明在世界文明进程中极大推进了各国发展的步伐。英国著名的科学史家李约瑟说过:“中国在公元3 世纪到13 世纪之间保持了一个西方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中国古代的科学文化“往往远远超过同时代的欧洲,特别是15 世纪之前更是如此。”中国人对科学技术有着卓越的贡献,“要是没有这种贡献,就不可能有我们西方文明的整个发展历程。因为如果没有火药、造纸、印刷术和指南针,欧洲封建主义的消失就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1]萨顿在厚达4000 页的专著《科学史导论》中,从古代一直研究到公元14 世纪,他列举了大量的科学家名字,而中国科学家就有249 人。但是,中国的科学文化的繁荣只是相对的,特别是到了近代,中国的科学文化落后于曾向自己学习的西方。中国人开始摆脱“一向以自己为中心”的姿态,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中国的科学文化为什么得不到持续的繁荣呢?事实上,在中国传统科学文化繁荣的同时,中国传统的文化、思维方式、科学研究方法等方面都严重地束缚着我国古代科学文化的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虽不绝然否定科学和技艺的作用,甚至还包含了某些科学方面的知识,但却是贬低科学的实用价值的,中国传统文化关注的是国家政务,轻视对自然的探索。儒学事实上就是如此,它认为科学和技艺只是“小道”,“雕虫小技”,解决不了人安身立命的根本问题,君子不可沉溺其中,君子应潜心于仁义道德的研究。《新唐书·方技列传》说:“凡推步、卜相、医巧皆技也,——小人能之。”孔子主张“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而且认为技艺会使人玩物丧志,于国事无,并把它归于不道德的功利行为,从而也抑制了技艺的研究发展。而中国自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专制政策以来,儒家经典获得了政治意识形态的权威,春秋战国时代那种学术自由、“百家争鸣”的气氛荡然无存。历来的统治者又都把科学技术诬为“下九流”、“奇技淫巧”。道学也具有反科学主义的特点。
道学追求回归自然,但它不主张探索自然和改造自然,这就必然不推崇科学技术。可以说道学创始人老子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反科学、反理性主义体系,他的“无为而治”看似进入超脱一切的境界,本质上这是一种“绝圣弃智”、“绝巧弃利”、“绝学无忧”[3]的蒙昧主义的纲领和“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愚民国策。佛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虽然蕴涵着一定程度的理性思想,但是,基本上具有非理性本质。禅宗吸取老子“不言之教”的思想和道家悟性直观思维传统,主张以悟性思维顿悟本真的佛性并且不立文字地去洞察世界的本质,从而具有浓重的非科学特质。
作为中国古代封建政治产物的科举制度对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生了重要作用,但是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所以只能培养出背诵经典章句,善于文辞而缺乏实学的人才。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是闭门穷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做学问只是注释、考据先贤的著作,极少创新。他们把毕生的精力埋于古籍堆中,只继承不创新,只完善不突破,思想受古经束缚很大。到了元明之际,科举考试内容仅限于八股文,内容局限于“四书五经”,完全排斥了科学技术内容,使古代科学技术的成果得不到继承和发展。绝大多数的知识分子终生致力于国家政务,自然知识、生产技术等科学技术为他们所不齿。这不仅摧残了知识分子的身心健康,更严重的是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程朱理学”的兴起,更加深了对人们心灵的摧残。封建的纲常名教严重地禁锢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也束缚了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我国古代是官本位的社会,除了做官,大部分游散于民间的知识分子(士)和手工业者的社会地位是非常低下的,他们由于行走于国家政权之外,科学研究是得不到国家的认可和支持的,所以很大一部分研究开展不下去。比如说墨家,墨家的阶级基础是手工业生产者,除了一部分手工业者积累起了充分的财富而参与政治生活等之外,另有一部分手工业者则因拥有财富而有条件从事与手工业、商业等有关的独立的学术研究,进而推动了这一时期科学技术的发展。可惜的是,战国之后,手工业者由于社会地位低下,经济上没有大的实力,所以,已无能力研究与他们手工业有关的科学了,这样,墨家及其传统在后世没有得到重视和发展。况且,墨家一直受到儒、道、法诸家的摈斥,在中国传统文化演进中几乎中断、绝响。
近代西方科学的发展与他们科学的研究方法密不可分。西方科学注重分析,在研究一个具体事物或事物的某一局部时,总要把它从错综复杂的联系中分离出来,独立地考察它的实体和属性。中国传统科技则与西方科技截然相反,注重整体思维缺乏个体逻辑分析,是注重综合,注重从整体上把握事物。
这一整体思维方式是以忽视部分乃至否认部分和部分之间的区别而强调由整体分解出部分、进而由整体的性质来决定部分的性质,这就必然要以思辩和直觉来维持。人们往往不通过逻辑推理的过程来看待自然界和自然现象,而是借助于直觉洞悉自然,而这种直觉往往与日常经验或类比推理联系在一起。一旦对自然现象提出的疑问与人们的直觉相悖,或者超出了人们所能直觉的范围,这时人们往往就会否定这一疑问,而不是进一步加以研究。
这种整体性在中国的医学、农学、天文学,甚至中国的逻辑学中,则表现出一种没有经过逻辑分析的总体观念。所以中国科学文化中对大自然的理论性认识是远远不够的,中国古代科学一直也没有形成完整的自然科学体系。中国传统科学研究往往由于缺乏形式逻辑及其分析的研究必然带有思辩性和猜测性,这显然不利于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古代科学技术向近代科学技术的转化。
科学的繁荣是应用技术和理论研究的共同兴盛,近代西方科学的兴起很大程度上与重大的科学理论被发现有关。能量守恒与转换定律等三大理论的发现,揭起了近代西方科学大发展的序幕。但是中国的研究往往与生产、生活密切联系,而进一步的理论则是无人问津。中国古代注重对人与社会的研究,忽视对人、社会以外的大自然的研究。儒家始终抱定一种坚定的态度,“认为只有人与人的社会才值得研究。”[5]道家甚至认为“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在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只有彻底地杜绝机械、机事、机心,才能使全社会还朴归真。墨家虽然研究了大量的光学、力学、数学等问题,且这些工作大都是开创性的,但是,它也不重视对自然的一些普遍问题的研究,而注重的是社会上发生的实际问题,如技术问题,这就是说,它也没有自己的自然哲学,即对自然界根本性问题进行研究的哲学。
同时我国发达的兵、农、医、艺四大实用科学传统,都是为现实的政治伦理和社会生活服务的。如天文学的研究,历代王朝都设立专官观测天象,修改历法,而历法的制定和修改与皇权神授的政治目的相联系,把天象作为社会人事变迁的重要征兆。科学著作基本上也是看到什么就记下什么,对看到的事可以想些什么就很少有人去探究了。农学著作主要是记述生产经验,很少提出规律性的认识;天文学主要是记载观测数据及观测到的现象,对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原因就不再追究,以至于哈雷慧星从春秋到清末被记录31 次,但发现其出现平均周期的却是十七世纪科学家哈雷;医药学也是经验的汇编,缺乏自身的理论体系;而《齐民要术》、《梦溪笔谈》、《天工开物》等重要著作都是百科全书式的实用科学著作,对科学理论却极少涉及。
实用理性的知识趣味,决定了中国人对自然奥秘的探索,主要是来自于那些经验的实用技术,以直接满足日常生活和政治统治的需要,但是并不热心于没有“急功近利”的公理系统,以及仅仅为证明理论的科学实验,这恐怕不能不说是中国近代科学落后于世界潮流的重要原因之一。重技术、轻理论的学术传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国古代科学向高级形态的发展。
科学追求的是事物的根本道理,科学精神即自由探索的精神、理性的精神、追求真理献身真理的精神、实事求是的精神、勇于批判和大胆创新的精神。西方近代科学精神赋予理性至上的权威,在科技方面表现为大胆假设,细心求证,而且科学发展重视以实验为主,所谓科学实验就是对假设理论进行检验。实验的过程不但可以检验其正误,往往还可能提升或推翻这个理论。正因为这些文化传统,西方人士比较习惯大胆假设,小心论证,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的、革命性的成果。相反,中国科学的发展由于缺乏科学论证的态度而最终不能实现向现代科学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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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前景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前景探析全文如下:
[提要]中国的老字号企业一般都有上百年的历史,传承着中国传统商业文化谦和中庸的从商之道,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但是,发展到现代商业社会,老字号企业总体来说发展前景并不乐观。除少数老字号企业外,大多数经营不善乃至倒闭。老字号企业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基于保护传统商业文化的需要,国家对老字号企业进行保护和扶持。
但是老字号企业也应该在市场竞争中有所作为。采用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在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才是保护老字号最根本的方法。老字号企业的问题在于其发展的历史制约,老字号企业的比较优势在于它在华人消费者心中特有的文化认同感。所以,规避自己的不足,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才是老字号企业的最根本的出路。
关键词:中华老字号;比较优势;商业文化。
中国的老字号企业大多历经百年的发展,承载着中国传统的商业精神。但是当社会发展到21 世纪之后,曾经辉煌一世的老字号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整个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居于劣势地位,经营不振甚至破产歇业。据调查:中国的老字号企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有16,000 多家。到本世纪出,仅剩下1,000 多家,这其中还有许多老字号企业仅能勉强维持其存在。虽有老字号的招牌,但已经不能称之为真正的老字号企业了。现代商业社会中的老字号企业究竟出现什么问题?还能不能够克服苦难,再次创造辉煌,应该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随着西式商业文化和商业企业的强势登陆,中国老字号企业何去何从?须知国家之间的实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文化的竞争,承载着中国传统商业文化的中国老字号企业,是该寿终正寝?还是逆境奋争,再造辉煌?
何谓中华老字号企业?对老字号企业,国家商务部在2006 年颁布《“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给出明确的认定标准。其中,最主要的几点特征为:“第一、工业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第二、品牌创立于1956 年(含)以前;第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第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第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第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第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的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官方给出了老字号企业的明确规范。
但是对于国人来讲,老字号更多的是代表着一种中国传统的商业文化。中华老字号更像一个民族文化的概念,这或许是中国特有的一个商业现象。老字号企业的特征是历史传承下来的,具体来说,应该是清朝和民国时期存活到现在的这些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属于家族制企业,只是到建国之初的社会主义改造,才改变的企业性质。这些企业,成功经营多年,有着良好的企业声誉,特别是在中国消费者心中,就是中国优秀商业企业文化的代表,具有不可替代的民族认同感。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市场的不断融合和西方企业精神及西方企业强势登陆中国,中华老字号企业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的商业竞争模式。因为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所以我国现存的老字号企业除少部分外都属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存在的体制问题,老字号企业都是存在的。再加上老字号企业与原东家及其后人的关系复杂,使得老字号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不易。现代社会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中国老字号企业纷纷倒闭,勉强存活的也步履维艰。只有小规模的老字号企业运作良好。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大体上可以归为以下几点:
(一)行业的生命周期和市场适应性。
选择。按照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企业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死亡过程。中国的老字号企业也不例外,老字号企业同样也要遵循着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老字号企业大都有上百年的历史,所从事的行业,都是与百年之前的社会市场相吻合。但时过境迁,老字号企业的经营内容也就不适应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需求而被自然淘汰。如手工业的生产自然不能竞争过现代大机器生产。依照国家保护存留下来的手工工艺成为民族艺术以供现代人参观之用,但这已经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商业企业的范畴了。
能以行业整体保存下来的,当以食品类行业最为幸运。虽然西式快餐强势登陆中国,但是以中国的饮食习惯和众多人口,似乎更习惯于传统的饮食习方式,并且在心里更是赋予老字号饮食企业以中国饮食文化的代表。因此,食品类行业的老字号应该有更广阔的商业前途。此外,中医行业在中国勉强能够维持下去,但不容乐观。
(二)老字号企业的经营方针问题。
中国老字号企业作为现代商业社会的一个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同样必须以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来适应市场竞争。由于老字号企业都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历史存留下来太多的经理理念和模式,让现代的经营者良莠莫辨。品牌老化是品牌长期管理方面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老字号企业由于经济实力不足,对传统企业的生产工艺的技术改造就显得捉襟见肘。这也使得老字号企业的部分产品陈旧,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
老字号企业的比较劣势在于其不适应现在企业大规模的机器生产,不能收取规模生产带来的成本节约。因此,改进生产工艺,使之尽量能适应现代生产工艺工业。能采用新式生产工艺的,尽量采用新式的生产工艺。例如,在中医药行业普遍存在的中药西制,就很好地利用现代生产技术,也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关于老字号的企业文化。
老字号企业的创业者大都生活于近代社会,熟悉传统儒家的商业经营方式。儒家的中庸谦和之道,在当时的商业竞争中自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老字号企业发展到现代的商业社会,再仅仅用这些经营理念就显得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现代商品社会靠质量,老字号企业存活上百年,这个显然没有问题。但现代企业更注重商业宣传,只有为数不多的老字号企业能够应对。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老字号企业的生存更加困难。一些拥有巨大无形资产的老字号品牌企业被跨国集团控股、收购,百年的民族品牌就毁于一旦。在老字号企业的品牌保护上,所做的工作还是远远不够的。真正能够保护老字号企业的方法就是要让老字号企业能够在市场的竞争中发展壮大。根据一份来自北京的消费者对老字号企业的品牌认同的调查,消费者的年龄对老字号企业的认同是正相关的,也就是说,随着年岁日长,消费者是越来越回归传统文化的。
找出老字号企业存在的问题,才能够对症下药地保护老字号企业,使之能够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存活下去。中华老字号品牌普遍面临品牌老化和品牌衰退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开展品牌复兴。
(一)必须走市场经营之路。老字号企业不是”老子的企业“,不能躺在历史的辉煌里啃老本。否则,必然遭到市场竞争的淘汰。不管企业成立于何时,也不管其曾有多么辉煌,都必须平等的参与市场竞争,谋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果其企业的经营产品不能够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那么遭到市场的淘汰也是必然的。对这些企业除保存少许以作学术、参观之用外,其余的当自然淘汰。不能适应市场而自然淘汰的老字号企业,其实完全可以通过转变自己产品的方式来实现老字号企业的重生。国人认同老字号企业的精神胜于老字号企业的产品本身。因此,老字号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对其产品的升级换代延长其企业的生命。
(二)必须提高老字号企业的经营质量和服务。必须符合现代商业社会的经营模式,保证能够在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提升自己产品的质量,赢得在市场的地位。同时,对老字号企业来讲,积极研发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还能够区别于其他的企业。老字号企业的比较劣势,是其传承下来的手工工艺不适合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难以收到现代规模生产带来的规模效益。因此,积极改进产品的生产工艺,使之能够适应机械化或者半机械化的规模生产,才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此外,老字号企业的在服务质量上必须跟进。
(三)必须加强老字号企业的保护。老字号企业的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的关注,政府也对老字号企业进行扶持。但这都不是根本的办法。最根本的还是要老字号企业能够适应市场的竞争。老字号企业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市场经营赢得自己存活下去。
由于老字号企业存活百年之久,其品牌效应明显。老字号企业的文化品牌,现在已经得到商家的重视,都能够注册自己的商标。这对单独的商家自然没有问题。
但是在中国还有一类问题比较棘手,就是集体商标权的问题。历史上的中国有一个地方从事某一种行业的传统,这种行业体现着当地特有的文化底蕴,这也是俗称的地方特产,如贵州茅台的酒厂、江苏镇江的醋厂。用一个地区的名字命名,由当地的商家共同使用。这在古代社会,人口流动不大,消费者能够辨认各家产品质量的高低。所以只以字号相称呼,称为某某字号,而没有商标。至于远销产品的商家,自然实力雄厚,信誉卓著,质量可靠,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现代社会,一个地区的假冒伪劣产品,令知名商家头痛不已。个体商家的商标问题还好解决,理论上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然后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商标的侵权问题。但对于中国特有的集体商标的问题,应该寻求集体商标或者是分商标的办法。集体商标是当地成立行业协会,设立行业准入制度,并以协会的信誉来保证产品的质量。鼓励生产厂家注册分商标,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老字号企业代表着中国传统的商业文化,因此在老字号企业的保护上国家必须有所作为。事实上,国家也是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老字号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商务部对全国的老字号企业进行调查、归类并建档。商务部在2006 年实施的”振兴老字号工程“就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指导和扶持老字号企业的发展。
总之,中华老字号企业代表着中国传统的手工业技术和精神,成为当时中国衣食住行的必需之物,也体现着当时社会的生活风貌。这些老字号企业大都存在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时间,从企业发展史的角度看,已经处于企业衰亡期。如何延续老字号企业的企业生命力,保障这些凝聚民族精神的老字号企业老树新枝,也是学术界和实业界应该思索的问题。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老字号企业还是有其优势的。老字号企业最大的比较优势,就是其企业内含的文化底蕴。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和中国怀旧情结的日甚,使之已有和潜在的消费者的人数日增,老字号企业的前景应该是乐观的。国家之间工商业的竞争,更是文化的竞争,中国众多的消费人群还是乐于看到老字号企业的兴旺发展的。只要采用积极稳健的经营方式,中华老字号企业在当下的生存之路应该不难。
[1]高芸婧。传统品牌要从”困局“中走出[J]。国际市场,2009.12.
[2]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J]。2006.
[3]卢泰宏,高辉。品牌老化与品牌激活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2.
[4]拿什么拯救你,老字[J]。热点调查,2009.1.
[5]朱丽叶。老字号独特的品牌资产的来源和构成[J]。经济经纬,2008.1.
[6]商改发[2006]1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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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孙中山民族主义的思想文化渊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析孙中山民族主义的思想文化渊源全文如下: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发生第二次工业革命,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加稳固,资本主义世界殖民体系也逐渐形成,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成为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核心。然而曾经作为天朝上国的中国彻底从世界文明、国际政治体系的中心滑脱到世界格局的底端,被迫纳入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国际政治体系中,沦为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半殖民地,饱受压迫与欺凌,民族危机日益严重。
作为帝国主义在中国殖民地“代理人”的清政府仍做着他天朝上国、唯我独尊的黄粱美梦,继续实行昏聩的统治,不断盘剥、侵蚀中国的广大民众。面对这满目疮痍的社会环境、交错复杂的社会现实,奉行民族压迫政策的清廷无疑成为人么内口诛笔伐的对象,社会大众的民族意识逐渐觉醒,民族认同感不断增强,荡涤着整个时代与社会的思想观念。强烈的民族认同与解放观念与西方思想理论在这片摇摇欲坠的土地上发生强烈的撞击。
基于这样的国情与世情,为挽救民族危亡,关于解决民族解放与民族独立问题的民族主义理论成为晚清时期知识分子的主要研究探讨内容。以封建地主阶级为代表的改良派;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都以各自不同的立场对民族主义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相较于改良维新派依托于统治者陈旧落后的自上而下的温和改良方式,孙中山将中国传统思想观念与西方理论进一步熔铸成为三民主义学说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主义理论,主张以革命的方式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解放、建立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思想,“我们要挽救这种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1〕189为昏昏欲睡、一蹶不振的社会带来了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的动力与曙光,其民族主义不仅在实践中具有革命指导意义,同时也丰富与完善了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理论。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是东西方文化思想交融复合而成的理论体系与学说,其并不是固步自封、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中国近代革命形势与革命实践不断成长、变化和完善的,逐渐成为中国近代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孙中山民族主义学说从理论上讲是向西方学习的结果,属于资产阶级思想范畴。然而作为中国近代知识分子,虽有留洋经历,带有明显的西方文化的烙印,内化到其思想深处的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仍在其学说中窥见一斑,尤其在革命初期体现明显。
(一)“夷夏之辨”的传统民族观念
“处于中国传统民族观念核心的‘华夷之辨’因中国几千年的大一统统治局面而基本处于隐含状态,只有在面临少数民族威胁汉族政权、华夏文化正统地位时才会脱离隐含状态而凸现出来。”〔2〕32从中国历史发展脉络来看,在元朝与清朝统治时期,汉民族被蛮夷民族所统治与压迫,汉民族的正统文化受到蛮族文化的威胁与挑战,“夷夏之辨”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议题。大汉族主义倾向明显,强调汉族在各民族中的优越地位,宣传汉族文化的先进性与文明性,一些知识分子高举“华夷大防”的旗帜,期待以此来恢复汉族的中心地位。在清朝末期,国家面临帝国主义欺凌,民族危机严重的情势之下,“华夷之辨”又在知识分子、社会民众中广泛流传。面对尖锐的民族矛盾、深重的民族危机,孙中山在革命初期高举“反满”大旗,在兴中会成立之日起便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联合政府”的口号,“驱除鞑虏”明确的体现出其反对清政府统治,驱除满族的思想。孙中山在革命初期的明确的“反满”倾向,受到了中国传统华夷观念的深刻影响,恢复汉族在政治领域及文化领域的核心优越地位,力主建立以汉族为中心的国家政治权力中心。这一点在革命初期革命派主张建立十八个汉族省的中华民国想法中便可见一斑。并且在对民族主义的论述过程中,认为中国之所以民族主义会灭亡最大的原因归结为被异族征服。
虽然这种反满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狭隘的大汉族主义倾向,但孙中山民族主义中的这一想法与主张也是切合中国社会现实情势应运而生,在革命初期,向受几千年封建压迫与统治的社会大众宣传民主与革命的理念必然是在思想与情感上都很难接受的。然而,面对激烈的民族矛盾,人民群众民族意识和的不断觉醒,适时的明确提出“反清反满”的口号能更好的激发人们的爱国意识、点燃革命热情,为实现民族革命、建立民主国家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以血缘关系位为核心的家族与宗族观念
从古至今,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差序格局一直贯穿中国民众的社会生活之中,家本位思想浓厚。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第一讲中便论述到“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1〕 185他充分认识到家族与宗族主义民众生活中的地位,认为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而中国人的团结力还没有涉及到国族。正因为家族与宗族观念深入每一个中国人内心深处,因此孙中山意识到家族主义与宗族主义在提高民族意识、恢复民族主义中的重要作用,应加以充分利用。相较于西方的明显的个人主义倾向,;而在中国社会,以家庭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孙中山以传统宗族为连结体,实现家族、宗族向国族的国度;将传统的宗族与家族主义作为凝结整个民族的重要力量与手段,以此来树立民族意识、恢复民族精神、建立民族主义。 (三)中国古代道德伦理与哲学思想
作为一位中国知识分子,孙中山继承与发扬了中国传统道德伦理与哲学思想中的合理内核,并将其恰切的融入其民族主义学说之中,来恢复民族地位、指导革命实践。古代先贤的“忠孝”、“仁爱”、“信义”、“爱和平”的道德伦理;“兼爱”“修身、治国、平天下”与“大同”的政治哲学思想在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理论中得到较好的扬弃,丰富了其民族主义学说。
孙中山认为这些中国固有的道德哲学,是西方国家无法企及的,在新旧潮流融合撞击的社会现实中,应当被保留与继承下来。“国民在民国之内,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1〕 244孙中山强调修身、齐家,只有“把中国固有的知识一贯的道理先恢复起来,然后我们民族的精神和民族地位才都可以恢复。”〔1〕 250他认为要唤醒民族意识、恢复民族地位,提高国民的个人素质是必由之路。
革命初期,由于资产阶级自身阶级性与妥协性,民族主义并未提出明确的“反帝”纲领,对帝国主义国家一直持有暧昧不明的态度;但随着革命形势的不断变化,认识的不断提高,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也在不断变化与发展,日臻成熟与完善,从早期极端的“反满”倾向、大汉族主义倾向中逐渐抽离,提出“五族共和论”, 主张建立大一统国家、实行民族平等。并且孙中山也不断认清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不再对帝国主义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提出“反帝”主张,主张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面对一些年轻人受西方世界主义影响、抵触民族主义的情势下,提出要发达世界主义必先巩固民族主义,认为民族主义是世界主义的基础。中国肩负着“济弱扶倾”的使命,要在世界范围内实现民族平等与解放才是真正的“大同之世”。因此民族主义有其重要作用,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秉承了中国传统的“天下”“大同”思想,将中国纳入到建立世界主义的核心位置中去。
(一)西方民族主义理论
政治、经济与文化领域之间总是结构性的交互影响着。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在政治上进行压迫、经济上进行压榨的同时,也将其思想文化与意识形态渗透到我国,中国知识分子或主动或被动的受着西方思想理论的熏染。在民族危亡的关键转折时期,对于民族理论的探讨进入了中国知识分子的研究视野,在吸收本国民族观念的同时,将其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理论整合,探索适合时代特征与中国国情的民族主义。孙中山在留学日本以及在西方各国家进行演说期间,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对于孙中山民族主义学说也或多或少的产生一定影响。
近代民族主义理论发端于西方国家,理论体系较为成熟与完善,西方民族主义理论认为建立民族国家资本主义时代发展的要求与必然产物。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对于民族国家建立的原则、产生条件、民族政权等问题有深刻的论述,这些理论在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学说中也有广泛的体现。孙中山认为构成民族的五个要素分别是: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习惯;强调“一族一国”。西方民族主义理论认为民族主义的核心原则便是“一族一国”。孙中山在早期对于民族主义的论述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狭隘的种族主义,强调汉族中心,主张民族同化,在面对各民族文化差异的客观事实上,强调汉族文化的由于地位,主张以汉族文化同化其他少数民族,以实现“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
(二)达尔文物种起源理论
孙中山对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是极为推崇的,并将其贯穿到其三民主义学说的论述与阐述中。达尔文的进化论主张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物竞天择,孙中山运用进化论的基本观念来阐述民族兴亡、论证民族革命。
孙中山认为自古以来民族兴亡源于天然淘汰,由于这种天然淘汰力的作用,一些民族生存下来,而一些民族则从人类中绝迹了。“但在世界中的进化力,不止一种天然力,是天然力和人为力凑合而成。”〔1〕 197这种人为力在当时的历史环境立下主要是指政治力与经济力。“照自然力中的天然公例说:适者生存,不适者灭亡,优者胜,劣者败。”〔1〕 217孙中山主张面对帝国主义三种力量的共同压迫,更要树立民族精神、恢复民族地位,以实现民族解放,建立共和。
(三)民族自决思想
从革命初期狭隘的具有大汉族主义倾向的“反满”革命到辛亥革命后期明确的提出“反帝”,从承认帝国主义在华不平等条约到废除不平等条约,从“五族共和”到各民族一律平等,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理论随着革命形势、自身思想意识的变化而日臻成熟与完善。
在民族主义的第四讲中孙中山接受并赞扬了列宁的民族自决思想,“俄国革命成功,他们一万万五千人脱离了了白种,不赞成白人的侵略行为,现在正想加入亚洲的弱小民族,去反抗强暴的民族。”〔1〕孙中山在革命后期逐渐走出狭隘的大汉族民族主义倾向,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实现本民族民族解放、民族独立、建立民族国家的基础上,来“济弱扶倾”实现“大亚洲主义”以及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主义,全世界民族平等、独立、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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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指中国五千年历史流传下来,具有影响,可以继承,并得到不断创新发展,有益于下代的优秀道德遗产。概括起来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以及良好的民族习惯的总和。它标志着中华民族的“形”与“魂”。它也是我国人民两千多年来处理人际关系、人与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的结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炎帝传说研究早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长期以来,中国伦理学界的一些专家、学者,包括我自己在内,在论述中国原始社会的道德时,都比较空泛,没有具体的资料,一般都是根据马克思的《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著作来论述的。这些著作对研究中国原始社会及其道德是十分重要的,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但是,如果不结合中国原始社会具体的伦理道德资料,那么,这种研究只能停留在一般地、抽象地议论上,不能给人们真正展示出中国原始社会先民们的道德风貌。
那么,在我国有没有记载中国原始社会及其道德的资料呢?最近,我抱着这一问题,翻阅了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之一炎帝神农氏的一些资料。我感到,资料是相当多的,遍布于经、史、子、集各类著作当中,其中最重要的文献有《逸周书》、《国语》、《周易》、《左传》、《管子》、《庄子》、《列子》、《韩非子》、《世本》、《新语》、《淮南子》、《史记》、《山海经》、《帝王世纪》等50多本。另外,陕西省宝鸡、岐山、扶风等地发掘出的仰韶文化遗址及龙山文化遗址大都和炎帝的史料有关,把这些资料梳理出来,估计有十多万字。如果我们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整理、研究一下这些文献资料,不仅对认识、填补中国原始社会先民们的道德面貌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丰富炎黄文化的内容,总结、继承、发扬中华民族早期的传统美德,搞好当前两个文明建设,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约从170万年以前起,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在祖国的广大土地上劳动、生息、繁殖子孙后代。在云南省的元谋、陕西的蓝田、北京市的周口店等地区,都先后发现了我国最早的原始人类的遗骸和遗物。这充分说明我国从很早的远古时代就有人类活动的历史。
在十分漫长的原始社会里,我们的祖先开始只会简单地用石制工具,考古学上叫做“石器时代”,把只会打制加工石器的阶段叫做“旧石器时代”,把掌握了磨制加工石器的阶段叫做“新石器时代”。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大约经历了几十万年。就在这个过程中,原始人群开始向氏族社会过渡,首先是母系氏族社会出现和形成。大约在公元前6000年左右,黄河中下游和长江流域的许多氏族部落达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阶段,无论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妇女为中心进行。再经过3000年左右,母系氏族社会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即从公元前3000年的仰韶文化后期向龙山文化时期转变,炎帝及其后裔就出现在这个时期。
据历史文献记载,炎帝在中国历史上确实是存在的。《国语·晋语》说:“昔少典娶有@①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东汉初年的《说文解字》进一步肯定了“炎帝以姜水成”,即姜姓的炎帝之后长于今扶风县内的记述:“邰,炎帝之后,姜姓所封,周弃外家”。随后,不少文献都有关于炎帝活动在姜水一带的记载,即今宝鸡市辖境内。《世本·帝系编》说:“炎帝即神农氏。”东汉宋衷注:“炎帝即神农氏,炎帝身号;神农代号也。”西晋皇甫谧撰的《帝王世纪》说:“有@①氏之女,名女登,为少典妃。游于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尚羊。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因以我焉。”郦道元在《水经注·渭水》中说:“歧水又东径姜氏城南为姜水。”他认为,《国语》、《世本》、《帝王世纪》中所说的“炎帝长于姜水”之姜水,正是岐水。《括地志》、《雍录》等书认为姜姓原始氏族活动地区在古邰国,即今扶风揉谷乡一带。上述所有记载都说明,炎帝是出生、活动在今宝鸡、岐山、扶风、武功一带。
那么,炎帝出生的时代是什么时代呢?根据大量的文献记载,可以肯定地说,是氏族社会的原始农耕时代,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的时代。《逸周书》说:“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破木为@②、chú@③、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以助果luǒ@④之岁。”意思是说,神农时代,谷类像雨一样从天上掉下来,生长甚多。神农制作陶器、斧、犁、锄等农具,开垦荒地,然后,使五谷兴盛,并获取了各种各样的果实。《庄子·杂篇》说:“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就是说,神农时代,人们睡卧时安然恬静,起身时,宽舒自得。人知其母,不知其父。《淮南子·齐俗训》说:“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自耕,妻亲织,以天下为先。”从这段文字记载,我们可以看出,神农时代,已经形成了一些明确的规定:若果丈夫身体强壮而不耕种,那么,天下的人就要受饥饿;若果妻子当年不纺织,天下的人就要受寒冷。所以,神农带头率先亲自耕种,妻子带头率先亲自纺织。这样,就把所有的丈夫和妻子,带动了起来,进行耕种和纺织,这样就能保证人们有饭吃,有衣穿,不受饥饿和寒冷。
从《庄子·杂篇》和《淮南子·齐俗训》两段文字记载来看,前后似乎有矛盾。前者记载炎帝神农时代好像是母系氏族社会,“人知其母,不知其父”。后者记载,炎帝神农时代好像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出现了一夫一妻制家庭。由于当时氏族首领还没有什么特权,所以,炎帝神农亲自带头耕种,妻子亲身带头纺织。其实,也可以认为是不矛盾的。从炎帝传说来看,炎帝是远古传说时代某一氏族或部落联盟的领袖,也是少数先知先觉的圣哲,也可能是某个氏族或部落联盟的代号。这个氏族或部落联盟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也许几百年,甚至一千年或更长的时间。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把炎帝神农时代看成是中国原始社会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由蒙昧到野蛮、文明的转变时期。由于炎帝为氏族成长、壮大和发展作了巨大的贡献,人们一代一代把他的伟绩用语言流传下来,成为神话传说,更加为人们所崇敬。马克思曾说:“每一个这样的氏族都有一个神话上的祖先,他被认为是赋予氏族名称的始祖和英雄。”[1](P165)炎帝和黄帝等上古人物在传说中被神化,人们把许多发明创造归功于他们,一方面是对本氏族发展有过重大贡献、伟大功绩与影响的人物的无比怀念、尊重和崇敬,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继承他们的精神,发展本氏族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人类的历史,在文字未出现以前,都是口耳相传下来的。在千百年的流传中难免有些前后出入,甚至失真,但是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关键人物则是有根据的,即便有些神秘的色彩,那也是那个时代现实生活的折射。我们把这些传说和考古资料结合起来,能进一步证明炎帝的存在及其时代的变迁。
解放后80年代,宝鸡北首岭考古文化的整理、发掘,进一步证明了炎帝活动的时代距今7000年—5600年,属于仰韶文化晚期。《帝王世纪》说,“炎帝初都陈,又徙鲁”,意思是说,炎帝氏族初期的活动中心在陈,陈为陈仓的简称,即今宝鸡一带,后来又徙移到鲁。首先,从宝鸡北首岭6万平方米的遗址居址和出土工具可以发现:农业生产工具占26%,狩猎工具占8.6%,渔具占0.6%,这说明北首岭氏族已过着长期比较稳定的以农业为主的室居生活。其次,北首岭氏族创造了发达的彩陶制造业。出土的陶器和陶片不仅数量多,而且有很多写实的花纹。再次,遗址还发现了房址50多座,均为半地穴式,多数呈方形或长方形,墙壁平齐,多数还涂有草泥和料礓石浆。各房址都有灶炕。这都证明“神农耕而作陶”[2](P725),“(神农)身自耕,妻自织”[3](P185),“神农之世,卧则居居”[4](P995),“神农时,民方食谷,释米加烧石上而食之”[5](P1244)是真实的,可信的。
总之,炎帝神农时代,是中国原始社会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转变时期。炎帝也就是这一时期氏族社会一位杰出的首领。他虽出生成长在今宝鸡姜水一带,但他的氏族活动范围还是很广的,如《淮南子·主术训》所说:“其地南至交zhǐ@⑤,北至幽都,东至@⑥谷,西至三危,莫不听从”[3](P128)。也就是说,炎帝及其氏族部落当时活动南已到达了今南岭以南的地方,北到达幽燕即河北、北京一带,东到达齐鲁今山东一带,西到达了今甘肃敦煌一带。最后,炎帝本人“崩葬长沙茶乡之尾”[6](P95)。
原始人类道德的发生并不是从原始人诞生那天起就开始的,而是经过了上百万年漫长的蕴育、萌芽和生长的过程。
在刚刚脱离动物界正在形成中的早期原始人群时代,人类的一切活动几乎都是靠本能进行。在大自然残酷无情的威力面前,人类依靠本能组织起来,共同采集,共同狩猎,共同捕鱼,共同抵御野虫、猛兽的侵袭,向大自然索取天然食物。在生殖方面,也没有什么道德规范约束,而是靠本能的冲动杂交。总之,当时原始人的两种生产即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都是在非常简单的本能习惯的基础上进行的,还不是在自觉意识支配下进行的。因此,还不能说产生了原始社会的道德。但是,原始人的这一系列活动,在漫长的岁月中,为原始道德的发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原始人群在进入氏族社会以后,由于自然界的人化,人本身的社会化,以及社会关系的多样化与复杂化,天然的秩序开始升华为一种真正属于人的社会新秩序。这时,原始人在氏族社会首领的率领下,在同自然的斗争中开始成为自然的主人。于是,他们在朦胧的、反反复复的生产生活斗争过程中,在人和人的一切关系包括性交关系中,慢慢感悟到应当怎样做才有利氏族生存和繁衍。这样,就逐步产生了原始氏族社会人们的道德需要、道德意识,比如氏族成员经过漫长的经验教训,认识到近亲通婚会带来很多不好的结果,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婚姻,生育出来的新生代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壮。于是,原来那种由杂婚演变而来的同辈婚,这时也被排除,同一氏族内禁止通婚,这是人类增强自制能力,有意识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协调的一种表现,也可以说这是人类最早的道德表现之一。总之,原始氏族社会的道德是氏族成员在长期生产劳动协作的过程中,在人与人交往包括两性交往的过程中,随着智力和意识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马克思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7](P551)而且,随着智力的发展,随着道德意识的发展,还会形成道德法。正象恩格斯所说:“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产品生产、分配和交换用一个共同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同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变成了法律。”[8](P221)这里说的法律就是习惯法,也就是道德法,即原始氏族社会道德规范产生的过程。
炎帝时代由于是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的时代,应该说,中国原始社会的道德已由蕴育、萌芽到了形成、发展的阶段,根据炎帝传说文献的记载,当时的道德状况和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韧不拔,团结拼搏
原始社会人类对自然、社会的认识刚刚开始,生产工具又十分简陋,在恶劣的自然环境面前,原始先民们生活十分艰难,“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时多疾病毒伤之害”。因此,怎么生存和发展,对原始先民们来说,是时时刻刻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尖锐的问题。面对如此巨大、凶煞的自然压力,以炎帝为首的姜炎族,没有胆怯和屈服,而是以坚韧不拔、团结一致、勇敢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和行为,以超人的力量和智慧,推动着历史向前发展。炎帝神话传说中的一些故事,如《精卫填海》、《夸父逐日》、《愚公移山》等,充分反映了炎帝及其部族们与大自然作斗争的英雄气概和无比伟大的神力。
《山海经·北次三经》说:“发鸠之山,其上多拓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名自xiāo@⑦;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大意是,北方的发鸠山上,有一种鸟,是炎帝的小女儿女娃所变。她游东海,不幸淹死在东海里。她的冤恨不解,变做了精卫这种鸟,常去西山街小树枝、小石子投在东海里,想要把大海填平。小鸟这种坚韧不拔的志向比沧海还要浩大,充分反映了姜炎部族与自然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自强不息的精神。
《列子·汤问篇》中关于《愚公移山》的故事,讲述了炎帝后代愚公及其子孙坚韧不拔的斗争精神,终于感动了“天神”,“帝感其诚,命夸蛾氏二子负二山,一cuò@⑧朔东,一cuò@⑧雍南,自次,冀之南,汉之阴,无陇断焉”。两座大山背走了,从此以后,从冀州的南部到汉水以南,都成了一片广阔的平原,连一处较高的丘陵都不见了。这是多么令人敬佩的“神力”。
《山海经·海外北经》讲:“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这种与日逐走,饮河渭大泽水,道渴而殆,弃杖成林的精神,不仅显示出了炎帝及其子孙们巨大的神力,而且也显示出了他们气壮山河、坚韧不拔、顽强拼搏的精神。同时,也反映了炎帝神农时代先民们已认识到日光天象与农耕播种的关系。
(二)民主友爱,人人平等
炎帝时代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时代,生产资料公有,没有私有制,氏族成员之间,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民主友爱,人人平等。
《淮南子·主术训》说:“昔者神农之治天下也,神不驰于胸中,智不出于四域,怀其仁诚之心。……养民以公。其民朴重端悫,不忿争而财足,不劳形而功成,因天地之资而与之和同。”意思是说,炎帝神农治理天下,沉静于胸,有聪明的智虑,有仁爱诚义之心,以公心教育氏民,所以,氏民质朴、稳重、正直、诚实,没有什么忿争,没有什么检察牢狱之事,依靠天地的资源,与天地融和一起。正因为如此,纯朴的原始民主友爱、天下平等是炎帝神农时代氏族社会内的一条重要的道德规范。
炎帝神农时代这种“养民以公”、“仁诚之心”即民主友爱、天下均平的社会道德状况与《礼记·礼运篇》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氏族社会“天下为公”、“讲信修睦”的道德状况的描写是一致的。
在氏族社会里,这种通行的民主友爱、人人平等的精神,不仅表现在一般氏族成员之间,就是一般氏族首领也与一般氏族成员处于平等的地位,他们是社会劳动和对外战争的带头人。《淮南子·齐俗训》中记载炎帝神农“身自耕,妻亲织,以天下为先”的描写就反映了这种情况。不仅如此,炎帝神农氏为了氏族大众操劳过度,如《淮南子·修务训》里所说:“神农憔悴”,“圣人之忧劳百姓甚矣”。炎帝神农氏为了给氏族成员及时治病,弄清哪些草能食,哪些水能喝,常常带头“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百死百生”。民间传说,炎帝在辨尝百草中,误食了一种毒性极强的草——断肠草而死。这个传说虽有很大的附会性,但他的死不仅表现了他作为氏族首领那种民主友爱、人人平等的精神,而且表现了他伟大的为氏族大众献身的崇高精神。
(三)克服困难,勇于创新
炎帝神农氏为了使姜炎部族生息、发展、壮大,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在生产实践中,领导部族成员们不断积累经验,克服困难,勇于创新,发明、创新了许多东西。
1.火的发现,人称“火神”。《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火的发明,对早期人类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利用火可以蒸煮食物,防治疾病,抗寒保暖。这样,人们就不受气候和地域的限制,对于部族繁育、发展很有利。同时,把火推广、应用到农业方面,用火烧荒,开垦土地,“刀耕火种”,对当时发展农业生产有重大意义。恩格斯曾说:“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乃是决定性的武器。”[9](P20)
2.始作耒@②,教民耕种。《周易·系辞下传》说:“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②,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意思是说,伏牺氏以后,神农氏开始发挥作用。他用刀斧砍削木制的与犁上的铧相似的东西,用木条作@②上的把手,用农耕锄草之利,教育天下部族进行农业劳动。在当时情况下,犁、锄等农具的发明,是一个重大的发明。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他“教民耕农,故天下号曰神农氏”[10](P1012)。
3.织麻为布,制作衣裳。初期先民们在未有麻布作衣以前,冬天是“衣其羽皮”,夏天是“衣其树叶”,穿着十分艰难。炎帝神农“教之麻桑,以为布帛”[6](P91),即教人用麻织成布,然后作成衣服。这也是使人类向文明迈进的一个重大创新发明。他不仅教导所有妇女织布,而且“妻亲织,以为天下先。”[3](P185)
4.遍尝百草,发明医药。初期先民们由于生存条件恶劣,部族成员患病者不少。当时的情况是“民有疾病未知药石”。于是,炎帝神农氏冒着生命的危险,对百草“皆口尝而身试之,一日之间而遇七十毒,或云神农尝百药之时,一日百死百生,其所得三百六十物,以应周天之数”[11](P1517)。后世承传为书,谓之《神农本草》。这种为部族敢冒生命危险、勇于探索试验的科学精神实在令人敬佩。炎帝神农由此被誉为“医药之神”。
5.首辟市场,互通有无。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期间,由于农业、手工业、畜牧业等的发展,各职业集团之间的发展,需要把各自的产品拿到一定交换的地方,互通有无。为适应这种形势的发展,炎帝首辟交换市场。“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12](P624),即在太阳正中午的时分,大家把各自的东西,拿到市场上去,以物易物。这种市井交易,饮食之道,都取诸于此。
6.台榭而居,烧陶为器。炎帝时代,由于部族有了农业种植,所以告别了游牧生活,开始定居;由于有了陶器作炊具,部族也都吃煮热的食物,如古书所载,炎帝神农时,部族们“作陶冶斤斧”[13](P1222),“释米加烧石上而食之”[5](P1244),“乐其俗,安其居”[4](P357),“相土停居,令人知所趋避”[6](P91)。当时陶器肯定是有的,至于“冶斤斧”,恐怕有些夸张。宝鸡北首岭炎帝遗址的发掘,就曾发现了大量的陶器和陶片。陶器上人面纹,或为黑彩,或为紫彩,都有相当高的研究价值,但却没有金斧一类的用具。
7.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吴越春秋》上说,炎帝时,已发明了较好的弓箭:“神农皇帝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四方”。意即是炎帝神农氏用弦绷紧木料成弧形,做成弓,把木材削尖锐,做成箭。由于有了弓箭,不仅可以很好地保卫部族,而且,猎物成了通常的食物。
8.削桐为琴,练丝为弦。为了“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神农氏为琴七弦,中以通万物而考理乱也”[14](P153-154),就是要用和谐的音乐使部族们明白万事万物的道理,以治理混乱。
总之,炎帝神农氏时代有很多发明创造。当然,这些发明创造不能简单归于他一个人,而是以他为首的姜炎部族们,在较发达的智力基础上,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经验而来。从道德上讲,就是炎帝神农氏和以他为首的姜炎部族们,发扬百折不挠的创新精神、敢为人先的实践精神所取得的。
从炎帝传说研究早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论文
(四)民无私心,道德淳朴
炎帝神农时代,由于生产资料公有,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所以,民无私心,道德纯朴。“太古淳朴,民心无欲”[15](P7),“故神农不施刑罚而人善”[15](P21),“神农无制令而民从”[3](P215),“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16](P136)。所有这些,反映了炎帝神农时代男女老少淳朴的没有私心的社会道德风貌。这种社会道德风貌如儒家的《礼记·礼运篇》里所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位,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当然,这里面也有不少夸张和修饰,但不管怎样,它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反映了炎帝神农时代氏族社会里的某些政治道德风貌。
炎帝神农时代的这种“大同世界”的道德状况,和恩格斯根据摩尔根提供的大量的易洛魁氏族社会的道德状况十分相似。恩格斯说:“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呵!没有大兵、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大家都是平等、自由的,包括妇女在内。”[9](P95)
当然,对炎帝神农时代的道德状况也不能理想化,笼统地把它说成是十分完美的。因为那毕竟是人类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一个时期。那时,还没有完全独立于宗教意识、艺术意识的道德意识,没有文字,也没有抽象的理论论证。氏族成员之间是通过风俗、传统、禁忌和原始宗教仪式来进行调节的。同时,还存在着残酷的氏族复仇。比如“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与蚩尤战于涿鹿陵之野,遂禽杀蚩尤”[17](P3),“黄帝不能致德,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4](P995),虽未写明是复仇,但多少也反映了氏族部落之间战争的残酷性和野蛮性。
我们常说,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我认为,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中,理应包括以炎帝为代表的早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因为炎帝神农氏不仅是姜炎部族的首领和农耕文明的缔造者,而且,他和黄帝一起也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人文始祖。以他们为代表的早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早的源泉,而且也是当时中华民族文明的体现。当代杰出的中国哲学史家张岱年先生曾说:“炎黄二帝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方面的全面象征。这点就超越了孔子,超越了儒家的局限性。我认为我们肯定炎黄二帝,很有重要意义,不但要重视精神文明,也要重视物质文明”,“另外,炎黄二帝不仅代表汉族,也代表少数民族。比如炎帝传说是羌氏,羌氏就是羌族,羌族就是少数民族的代表。我认为,炎黄二帝不光是代表汉族,而是代表中华民族,炎黄二帝是中国古代文明全面的象征。我们应大量宣传炎黄二帝的贡献”[18](P107-108)。正因为如此,我们不仅要研究、继承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而且,要把上限延伸到黄帝,延伸到炎帝神农氏,对他们为代表的早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要研究、继承。
中国历史发展的事实也证明了这点。中华民族是一个传统的农业民族,炎帝神农氏作为中国农业文明的始创者,黄帝作为中国农业文明的进一步开创者与推动者,他们在联合的基础上,共同孕育出了中华民族的早期文明,而且也共同孕育出了以后的西周农耕文明。周人实现了由氏族社会向宗法社会的转变,建立了以父系个体家庭和宗亲血缘亲疏关系为基础的等级制国家。为了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存在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周公制礼作乐,创造了礼乐文化。“礼”是由祭礼而生的,起源于“腊祭”,而这些都和炎帝神农氏有关。炎帝神农氏“削桐为琴,练丝为弦”,发明了腊祭和原始音乐,可见周人的礼乐文化发端于姜炎文化。腊祭作为炎帝神农时代大型的冬季仪式活动,是炎帝部族们对大自然生生育化,“终岁献功”的顶礼膜拜,也是对具有无限生命力的来年和新生命的期盼。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春节”系列活动,不能不和姜炎文化有关。周人礼乐文化中所体现的一些传统美德,不能不和姜炎文化中所体现的中华民族早期传统美德有关。
李逢春先生在《炎帝功业与周秦文化》一文中说:“古雍州,今宝鸡这块山清水秀的风水宝地上曾经养育过华夏民族的一位人文初祖——炎帝神农氏。是炎帝神农氏的丰功伟业照亮了华夏大地的古雍州、今宝鸡,这里才产生了代表中国和东方文明的周礼周乐以及享名于世的西周青铜器和陈仓石鼓。也就是说,炎帝神农氏在农业、医药、制陶、祭祀等方面的创造和发明奠定了周秦文化的基础;周秦文化是在炎帝神农氏开始创造的这个经济基础上发生、发展和繁荣昌盛起来的。”[19](P259-260)这个评价是很有道理的。当然,周秦文化中的礼乐文化、伦理道德文化也都是在炎帝一系列事迹所提供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包括伦理道德文化在内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以炎帝神农所代表的早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至今对我们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教育作用。1945年,毛泽东同志为了激励中国共产党人和全国人民挖掉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两座大山,就曾引用了和炎帝故事有关的《愚公移山》的寓言。他认为,只要我们子子孙孙“挖山不止”,一定会“挖掉这两座山”[20](P1101-1102)。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承和发扬了以炎帝神农氏为代表的早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及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其它传统美德,并在无产阶级革命精神及其理论指导下,终于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我们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战胜建设过程中的一切艰难险阻,弘扬中华民族自炎黄以来的一切传统美德,更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1]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2]四部丛刊:第30卷[M].上海:上海书店,1985.
[3]中华书局编辑部.诸子集成:第7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8.
[4]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78.
[5]欧阳询.艺文类聚:下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6]纪昀.四库全书:383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1]郑樵.通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5.
[12]孙星衍.周易集解[M].成都:成都古籍出版社,1988.
[13]黄怀信.逸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14]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2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
[15]百子全书:第7册[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
[16]高亨.商君书注释[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7]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8]薛光明.轩辕黄帝不再是传说人物[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19]宝鸡市社科联.炎帝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
[20]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①原字虫加乔
@②原字耒加吕
@③原字钅加且
@④原字艹下加(瓜瓜)
@⑤原字阝加止
@⑥原字目加(扬去扌)
@⑦原字氵加交
@⑧原字厂里加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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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民国初年行政诉讼体制的确立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确立一个国家的行政诉讼体制,实质上是确立行政审判权的归属。一方面,由于行政诉讼具有监督性,决定了被诉行政行为的最终效力,因此为保障审判独立与公平,掌握行政审判权的机关应独立于整个行政权力体系;另一方面——同样因为行政审判的审查对象是行政行为——因此若由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掌握行政审判权,则又有侵犯权力的独立性与专属性之虞。是以在行政诉讼发展史上,形成了两类行政诉讼体制,即以英美两国为代表的司法审查体制和以法国、近代日本为代表的行政裁判体制。前者以普通法院掌握行政审判权,一方面符合英国的议会主权原则、普通法传统及美国所强调的权力制衡的宪法精神,并且法院审判具有被动性,受当事人主义和严格的程序规则约束,不至于使司法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
后者则以专门机关独掌行政审判权,因为近代法国重视权力的专属性,长期以来以行政复议为唯一的行政救济渠道。直到1872年议会才立法授予“国家参事院”(Le Conceil d’Etat)行使行政审判权,从而形成行政审判与普通司法审判相分离的体制。近代日本亦仿照法国设立“行政裁判所”,其直属于天皇,独立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这一体制较行政复议更能保证审判独立,同时也避免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权限问题。
1906 年,清廷曾拟具《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但当时的立法者对行政诉讼的认识尚不成熟,认为“(行政诉讼)公开裁判许庶众旁听,扶助私益许吏民对质,实与中国都察院大略相等”,“用以尊国法,防吏,似于国家整饬纪纲、勤恤民隐之至意不无裨益”。在制度的功能、效果层面上将行政诉讼与传统御史监察制度混为一谈。观察《草案》中行政裁判院的职权,其亦是一个直属于君主,兼具行政审判与传统监察职能的机构(第9、10、13 条)。辛亥革命后,君主集权不复存在,但在接下来的一系列制宪、立法活动中,受政治形势迅速变迁及行政诉讼理论深入传播等因素影响,行政诉讼体制的确立亦经历了曲折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印记”。本文以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国会制宪时期以及北洋政府统治初期的制宪、立法活动为中心,探讨立法者选择行政诉讼体制的深层原因。
武昌起义后,1911 年11 月9 日湖北军政府颁布了由宋教仁、汤化龙等起草的《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虽非全国性的宪法文件,但《鄂州约法》不仅首次确立了立法(议会)、行政(都督与政务员)与司法(法司)三权分立的体制。同时也首次将针对违法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列为民众的基本权利之一:“人民⋯⋯对于行政官所为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则诉讼于行政审判院。”(第14 条)。第57 条复规定:“法司⋯⋯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不在此例。” 可见《鄂州约法》确立了行政诉讼与刑事、民事诉讼相分离的制度。
虽然湖北军政府嗣后未制定行政审判院组织法以确定行政审判院的法律地位与职权,但一方面其颁布的《政务省管辖各官署官职令草案》与《各部官职令通则草案》中均无行政审判院这一机关, 另一方面,《鄂州约法》第三十条规定:“都督除典试院、官吏惩戒院、审计院、行政审判院官职及考试惩戒事项外,得制定文武官制官规。”而与行政审判院相同的是,典试院等机构亦都不在上述两份官制草案当中。可见行政审判院等机构当不属于“都督”所执掌的行政权范围之内,而具有高度的独立性。《鄂州约法》拟建立的行政诉讼体制实类似于与法国、日本的行政裁判体制。
《鄂州约法》之后,江西、浙江等省约法亦确立了相同的行政裁判体制。民国元年(1912)年初宋教仁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草案》中,除以“平政院”一词代替“行政审判院”外,其余文字表述与《鄂州约法》相同。2 月,福建省法制局亦向省府提出在省内设立行政裁判所的建议,其理由有“三权分立之国,司法与行政绝不统属。若以行政裁判委于司法官厅,是司法权侵入行政权,则行政权之活动,必萎靡不振”等语。可见在当时人的眼中,法国、日本式的行政裁判体制是首选的参考对象。
与此同时,南京临时参议院也展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工作,并在3 月11 日正式颁布《临时约法》。在行政诉讼体制上,《临时约法》亦选择了行政裁判体制,即《临时约法》第10 条和第49 条规定之内容:“人民对于官吏违法损害之行为,有陈诉于平政院之权。”“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
3 月28 日,已辞任但未正式解职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致各省都督》电中,亦要求各省都督“出示晓谕人民,有受前项疾苦者,许其按照《临时约法》来中央平政院陈诉”。但与先前各地军政府相同的是,南京临时政府在其存续期间亦未制定平政院组织法或行政诉讼法以确定平政院的性质、地位与职权,平政院亦未实际设立。并且由于现存《参议院议事录》过于简略,仅逐日记录会议议程与表决结果,未记录《临时约法》制定期间各参议员发表的意见,因此难以直接断定当时立法者选择行政裁判体制并将行政审判机关定名为“平政院”的理由。
但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些间接因素看出端倪:例如首先从《临时约法》的文本上看,《临时约法》第10 条使用“陈诉于平政院”一语,与第8 条“人民有陈诉于行政官署之权”用词一致,而与第9 条“人民有诉讼于法院受其审判之权”形成对比。而“陈诉”一词的含义,则为民对官、下级对上级提出的陈情、控告。可见当时立法者对行政诉讼性质的认识尚有在“民”与“官”地位不平等的前提下“为民伸冤”的倾向,与普通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诉讼存在差异。
再者,笔者认为,凡自上而下的法制建设,在移植外部法律时难免受到相关法律理论在本土的传播与立法者知识背景的影响。而行政诉讼理论在当时国内的传播尚处在起步阶段,有限的译著均为日本学者著作,重在阐述日本如何效仿法国确立行政裁判体制,对司法审查体制仅有简单介绍。因此,日本行政诉讼理论中对行政裁判体制的认同,对当时国人有着难以替代的影响力。
如1907 年译介至中国的日本法学博士清水澄所著《行政法泛论》一书,第三章第二节“行政裁判之机关”中,称英美等国的司法审查体制:“以司法裁判所监督行政,是以司法权拘束行政权也,终将使行政权陷于萎靡不振之地。”与前述福建省法制局向省政府提出的建议基本相同。又该书误以法国为“使行政厅为行政裁判之制度”,与前述清廷《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序言部分称“意、法两国以行政衙门自行裁断(行政案件),其弊在于专断”亦相一致。
从立法者的知识背景上看,则无论是《鄂州约法》《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草案》的起草者宋教仁,还是南京临时参议院指定的《临时约法》文本起草者张一鹏、马君武、王有兰、景耀月、吕志伊等人,其知识背景均为留学日本,无留学英美者,亦无专注于行政诉讼之比较法研究者。宋教仁在1911 年8月发表的《论都察院宜改为惩戒裁判所》一文中,即根据大陆法系公法、私法两分的理念,将行政诉讼的性质认定为“公法上责任之裁判”,且为“人民向国家(请求)责任之裁判”,在于使“国家负其责任”而非使某个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行政诉讼相对于民事、刑事诉讼为“特别裁判”,故应“提出诉讼于特别机关”。理论传播的不足与立法者知识结构的相对单一,难免影响到法律移植过程中对外部法律制度的选择。
武昌起义后,章士钊、王宠惠等具有英美法学教育背景的人士陆续返国。他们虽未参与《临时约法》的制定及此后的国会制宪活动,但在行政诉讼体制问题上,则不遗余力地提倡司法审查体制。1912 年,美国学者古德诺的《比较行政法》等介绍欧美国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的专著也在国内翻译出版。在新思潮传入的背景下,民国二年(1913)七月,由第一届国会(民元国会)参众两院各选出30 名议员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天坛祈年殿开始宪法起草工作,十月完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在这一时期,围绕着行政诉讼体制的选择,各方人士展开激烈争论。
(一)章士钊、王宠惠对司法审查体制的提倡
民国元年二月,时任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主笔的章士钊,就前文所述福建省法制局呈请省府设立行政裁判所一事,发表《论行政裁判所之不当设》一文。
章士钊引用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的学说,认为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审查体制的正当性与优越性有两条。一是平等:“盖英夙取法律平等主义,自内阁以至贩夫走卒,一律受审判于普通法庭,毫无等差行政裁判与民事裁判之分,为英律所不解。”二是保障民众权利:“在法兰西以及大陆政家视之,分权云者,乃行政大臣独立不受法庭之制裁(因是之故)政府之官吏,实享有一种特权寻常法庭(对政府官吏)全然失其效力,不足为人民权利之保障,而私权之受侵乃益甚。”因此,章士钊批评行政裁判体制:“于此而言卫护私权,直欺人耳!要之,平等之国,行政审判制度不应发生。”
不久章士钊又发表《论特设平政院与自由原理不相容》一文,首先批评当时法政界盲从日本的风气:“迩来贩卖宪政者流,八九取日本成规而盲从之。其事之果于原理当否?国情当否?不暇问也。”继而引述英国宪法学大家戴雪(Albert.V. Dicey)的观点,同样指出在法国人的权力分立理念下,“何以所谓审判机关者,不属之普通审判院,而必属之平政院,则其答案,亦惟曰行政官较之平民,当得一种特待之权而已。易词言之,则行政官如或违法,须有特别机关保护之而已”。
行政官吏享有不受普通法院审判的特权,那么,“宪法上所许之自由,其意味安在?”可见,章士钊所反复强调者,正是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自由,实现“民”与“官”站在平等的地位上接受司法机关的审判。司法审查体制在这一点上具有行政裁判体制所不具有的正当性与优越性。嗣后,章士钊又发表《覆汪君叔贤书》等一系列文章,继续提倡自己的观点。
次年,王宠惠发表长文《中华民国宪法刍议》。在第五章《非行政法》中,王宠惠首先指出行政法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看,“凡法律中之关乎行政事项者,即可成为行政法⋯⋯在英美二国,皆杂乎普通法律中”;从狭义上看,即从古罗马公法、私法两分的角度出发,行政法仅是对“官吏以官吏之资格而为之行为”所制定的“特种法律”。因此,在法国公法学理论中,基于公法而发生的行政行为,自“应于特别机关审判之”。但至20 世纪初,随着行政事务的日渐繁杂与法国式的行政审判在实践中已趋近司法审判,法国行政法本身已不再强调上述区别而有“与普通法律合而为一”的趋势。因此,中国需要什么样的行政诉讼体制,只需考察两种体制在实践中的利弊即可。王宠惠指出,行政裁判体制具有以下弊端:
一是当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产生管辖权争议时,必须像法国那样再增设“权限裁定法院”以裁定有争议的个案究竟归谁审理,“法院之复杂,莫此为甚。国家因而增多无益之繁费,人民亦苦于诉讼手续之繁难”。
二是与章士钊相同,行政裁判体制实为赋予官吏“享有行政上之特权,而不绳之以普通法律”。因此,“行政法院既为行政便利而设,则其审判已有偏袒行政之虞”。
三是从法社会学的角度看,“行政诉讼普通法院无权审理是以人民对于普通法院既有轻视之心,对于行政法院又怀疑惧之态,殊非所以尊重司法之道”。
四是行政裁判体制使“官吏既有特别之保护,国民势难与之抵抗,而国民权利致有被蹂躏之虞”。综上所述,“实行民权之国,其人民与官吏于法律上为平等,即应受同一法律之支配,乃宪法上之一原则行政法者,即官吏与人民于法律上为不平等也”。
因此,中国不应当选择行政裁判体制。可见,王宠惠对行政裁判体制的批评与章士钊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即行政裁判体制是赋予行政官吏的特权,是不平等的表现,不利于保障自由。尤其对于刚刚走出两千多年君主专制体制的中国,这一体制实不足取。
诚然,章士钊、王宠惠的观点有站在英国学者的立场上审视行政裁判体制的倾向,未尽客观。如行政裁判体制赋予行政官吏以“特权”而违反平等原则说即难以成立。因为诚如上文所述,在秉承公法、私法两分理念的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属于公法,而“一类专门的案件对应一个专门的法官是顺理成章的,尤其是⋯⋯这个专门的法官代表权限的保障”,因此应当由专门机关依照公法规则来审理行政案件。同时也实现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互不相涉,并非赋予官吏特权的表现。
而英美两国乃基于不区分公法与私法的普通法传统,“凡人皆受治于普通法律,而普通法律复执行于普通法院”,故不区分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再者,就行政裁判体制而言,掌握行政审判权的机关本身具有独立地位,立法者亦可以制定严格的程序规则来保证“民”与“官”地位平等。因此,笔者认为,司法审查体制与行政裁判体制的差异,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法律传统上的差异,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王宠惠所述的“普通法”与“行政法”渐有合一之趋势。故不能简单地说司法审查体制意味着平等,行政审判体制意味着特权。
但不可否认的是,章士钊、王宠惠以实现平等作为确立行政诉讼体制的首要价值,并以此论证司法审查体制相对于行政裁判体制的正当性和优越性,不仅实现了国人对行政诉讼制度价值认识的一大进步,并且对刚刚走出君主专制、民权勃兴的民初社会也具有现实意义。在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会议发言中,议员伍朝枢、王绍鳌等即持章士钊、王宠惠等人的观点力主建立司法审查体制,反对设立平政院。如伍朝枢主张建立司法审查体制的三大理由即为保护人民之自由、保障司法独立之精神、避免行政裁判机关与普通法院的权限争议等。
(二)行政裁判体制支持者的辩驳
虽然章士钊、王宠惠的主张在当时产生了较大影响,但亦有不少人士主张建立行政裁判体制。论其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如前文所述的“公法”“私法”两分说,即公法(行政法)的适用与私法(民法、商法)的适用应有区别。
如时任国史馆顾问的朱青长(署名“天顽”)撰文指出:“司法审判,其目的在乎救济私权,凡一私人与一私人间之争讼,应根据私法以救济之。其法律关系为私法上之关系。行政审判,其目的在乎救济公权,凡公共团体与其团体员之一私人(即行政官与一私人)间之争讼,应根据公法以救济之,其法律关系为公法上之关系,此行政审判与司法审判法律关系之不同一也。因法律关系之不同,故其适用之法律亦异,司法审判所适用之法律为民法商法,行政审判所适用之法律为行政法规,此行政审判与司法审判适用法律之不同二也。有此根本上不同之点二,故行政审判必当离司法审判,而独立特设平政院以为匡救官吏违法行政处分之机关。”
二是确立行政裁判体制重在确保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立,以及行政官员的自由裁量免受司法机关的干涉。
如国会议员陶保霖指出:“行政诉讼之被告为行政官厅,若以民刑诉讼程序行之,实有司法侵入行政之嫌,为破坏三权分立之原则。”日本学者有贺长雄则从行政自由裁量的角度分析:“自由裁量为行政官不可少之职权。然因自由裁量之故,违背根本之法律,亦非法治国所宜。故于司法审判之外,另设行政审判制度⋯⋯新宪法案第八十七条则以行政诉讼与民事刑事相提并论,均为法院内之一部事业,若此可决,则各部及各省之行政事务,均被束缚于独立不可干涉之法官,而行政官原有之自由裁量之权,所谓察时势之所宜,考地方之情况,便宜行事以求达法律之目的者,强半归于消灭矣。”
三是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专业性使普通法院法官不宜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如黄云鹏在宪法起草委员会上的发言指出,设立平政院一是“分权上之必要”,其二即是“技术上之必要”。“行政管辖事务,性质复杂⋯⋯如以此等事件概付诸普通裁判,则裁判官既无各项专门知识,必不能审慎周详,处理尽善也。若强为行之,技术不精,难保无有拘文牵义,昧于事实之武断。” 有贺长雄亦认为:“审判民事、刑事适用之法律与为各部行政事业施行之法律,其间大有差异夫法官之征用民法刑法,乃须依据法律文字谨守而行,不得以己之私意左右其间。而为各部行政施行之法律则不然,其所定范围较大,行政官于其规定之范围内有自由裁量之权。” 相比之下,行政裁判体制下的平政院就可以由对行政事务较为熟稔的人士组织之,就算“或虑官吏左袒,则慎其选任,严定法律,其弊亦易剔也”。
通观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这三点主要理由亦正是大陆法系国家对行政诉讼体制的认识。正如伊藤博文在《日本帝国宪法义解》中指出:“因正如司法权独立之必要一般,行政权亦同样有必要保持独立。如行政权之实施受司法权之监督⋯⋯则将不免出现行政官隶属法官之情况。”“行政之事宜,通常非法官所熟知也。其判决则不免陷入危道。故行政之诉讼,必须要由密切熟知行政事务之人来加以断定。”
但总体上看,笔者认为,行政裁判体制支持者的理由相较于章士钊、王宠惠等高举“平等”大旗,站在权利保障的角度论证司法审查制度的正当性与优越性而言,在共和肇建、民权勃兴的民初社会便显得相对缺乏说服力。更何况王宠惠已论述了两类行政诉讼体制渐有融合的趋势,更凸显了当时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应重在考察两种体制各自的利弊以及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而非纠结于“公法”“私法”之分。
再者,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专业性也并不构成支持行政裁判体制的理由。因为一方面法官毕竟扮演的是居中的“裁决者”角色,对其要求应当是对宪法、行政法原理和行政法律、法规的精深理解,而不是对行政事务的样样精通;另一方面,亦可以通过在普通法院内部组织行政审判庭,或在司法权力体系内单独设立行政法院,任用专业化的法官来审理行政案件,并可建立专家征询制度,从而解决这一问题。不过,通观前文所述章士钊、王宠惠等的观点,他们虽力倡平等与权利保障的理念,但亦未曾深入分析行政裁判体制支持者所主张的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权限界分,以及行政审判的专业性等问题。是亦未能有效地说服对方。
(三)《天坛宪草》对司法审查体制的确立
民国二年(1913)九月七日,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行政诉讼体制问题。根据现存《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录》记载,当日到会者47 人,有伍朝枢、黄云鹏、王绍鳌、黄璋4 位委员对这一问题发表了意见,伍、王反对设立平政院而黄云鹏、黄璋主张设立平政院。最后表决,主张设立平政院者12 人,反对设立平政院者35 人。
《天坛宪草》第87 条遂规定:“法院依法律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及其他一切诉讼,但宪法及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不在此限。”从整体上看,《天坛宪草》确立司法审查体制,也与其权力制衡的精神相一致。如大总统由国会议员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产生(第57 条),国务的任命须经众议院同意(第80 条),当众议院对国务员通过不信任决议时,大总统要么解散众议院,要么就须免去国务员之职(第82 条),大总统发布紧急命令须经国会的常设机构国会委员会的同意(第65 条),等等。上述一系列规则使大总统的权力和中央行政部门的权力均受到国会的有力制约。是以有贺长雄戏称《天坛宪草》确立的体制为“二权分立”体制,行政权居于立法权之下,还要受司法审查制度的制约,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行政机关凭借强大的力量侵犯民众权利的可能性。
《天坛宪草》在民国二年十月出台后,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统治阶层对各项权力制约规则大为不满。10 月25 日,袁世凯发出《为宪法草案事致各督》通电,指责《天坛宪草》确立的各项权力制约规则“必使各部行政,事事仰承(国会)意旨”。“国务员随时可以推翻,行政权全在众议院少数人之手,直成为国会专制矣!”司法审查体制亦未能幸免:“各部各省行政之务,范围甚广,行政官依其施行之法,均得有适当之处分。
今草案第八十七条,法院依法律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又其他一切诉讼云云。不按遵《约法》,另设平政院,使行政诉讼亦隶属法院。行政官无行政处分之权,法院得掣行政官之肘。”通电发出后,各地督军、民政长的回电亦一边倒地认同袁氏主张。如直隶都督冯国璋在回电中指出:“要使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各有权限,各尽职务,不偏不倚,悉协中庸。”山东都督靳云鹏称:“行政范围,千端万绪,行政官吏施行法律,体察各方面情况,得有适当之裁量。设因处分行政,引起诉讼事项,自应设特别机关受理⋯⋯今草案第八十七条混入普通裁判之范围,不惟三权鼎立之原则因以破坏,而行政方面,将尽失括动,更何有运用之可言。”
临时副总统兼湖北都督黎元洪电云:“行政裁判为行政监督之作用,即使存而不用,亦足以使下级官吏有所严惮。若属于法院是以司法干涉行政官吏,其不可者一;行政上之自由裁量权,较司法上之自由裁量权不同自非娴于行政法规且具有行政上之特别智识者,其判决难以允当,而国与民交受其病,其不可者二。”南京民政长韩国钧,河南都督张镇芳等人的电文亦极力反对司法审查体制,主张建立行政裁判体制即设立平政院。
分析以上观点可以看出,笔者认为,袁世凯等所持行政审判权应归属平政院的理由,除黎元洪将行政审判与行政监察混淆外,与前文列举的陶保霖、黄云鹏、有贺长雄等人所持的理由基本相同,即强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纯粹分立,互不干涉,行政官员在其职务行为中享有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得到尊重与保障等。然而,除黎元洪提出的行政审判专业性要求外,尚未站在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角度来思考行政诉讼体制问题,而仅仅从一个角度即强调行政权力运行不受干涉从而证明行政裁判体制的合理性与优越性。
前文已述,保护相对人权利这一角度,正是章士钊、王宠惠、伍朝枢等人力倡司法审查体制、认为司法审查体制不仅具有正当性,更较行政裁判体制具有优越性的出发点。可见这一时期北洋政府统治阶层对行政诉讼体制的认识,是以自身的地位——掌握中央及各地方行政权力——为出发点,以既实现自身权力范围最大化,确保政令畅通无阻、不受制约;同时也在形式上、外观上建立包括行政诉讼体制在内的各项宪政体制为目的来认识并选择行政诉讼体制。这同样也是他们在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上极力反对《天坛宪草》确立的国会对大总统和中央行政机关的各项制约规则的根本原因。
1913 年11 月4 日,袁世凯以“叛乱”罪名下令解散国民党,并驱逐国民党籍的国会议员,导致国会由于人数不足无法运作而休会。次年初,袁世凯正式解散国会,由其与各部总长、各省督军指定的代表组成“政治会议”起草《中华民国约法》,从而使《天坛宪草》成为具文,使自南京临时政府以来确立的权力分立体制分崩离析,亦以政治上的强力打破了原有的法制建设进程,将民国初年法制建设的主导权转移到自己手中。
三月,袁世凯颁布《平政院编制令》,设立平政院。《编制令》第一条将平政院的地位确定为直隶于大总统的机关:“平政院直隶于大总统,察理行政官吏之违法不正行为。”反而未指出其所承担的行政裁判职能。平政院下又设有肃政厅,与平政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审判庭并列。根据《平政院编制令》,肃政厅的职权包括三方面,一是发现“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可向平政院起诉;二是“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之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玩视民瘼事件”。三是监督平政院判决之执行。在组织上,平政院院长、肃政厅长官“都肃政史”均由大总统直接任命,平政院的评事和肃政厅的肃政史亦由平政院院长、各部总长、大理院院长等向大总统“密荐”,由大总统任命。
同年,北洋政府又制定了《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诉讼事件经评事审理裁决后,由平政院长呈报大总统批令主管官署按照执行。”第四条规定:“纠弹事件之执行,涉于刑律者,由平政院长呈请大总统令交司法官署执行;涉于惩戒法令者,由平政院长呈请大总统以命令行之。”可见平政院的裁决和肃政厅的决定最终还要通过大总统命令的形式产生效力。并且,平政院虽有权审理行政案件,但一方面平政院无权审查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亦无权像大理院那样针对法令的适用问题作出解释例,从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行政行为的审查。
另一方面,根据同年七月颁布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行政诉讼实行诉愿(即行政复议)前置原则,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有异议者,必须依次诉愿至省、部一级,对诉愿决定仍不服方可向平政院起诉。既增加当事人讼累,亦因时间拖延而有证据灭失之虞,极不利于平政院的审判工作。
因此,从总体上看,北洋政府建立的行政诉讼体制,实为法国、日本式的行政裁判体制和传统中国监察体制的混合物,与前述直隶于君主,兼理行政审判与御史监察职能的行政裁判院大同小异,只不过在内部区分了两种职能。正如台湾学者指出:“就平政院之结构加以分析,则系中西合璧、古今混杂之设计。平政院掌理‘百姓告官’,其下又设肃政厅,负责整肃官箴,有明清都察院或御史台之遗迹存在。”民国三年(1914)五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则将上述体制在宪法典上确认。《约法》第8 条虽然仍将行政诉权确立为基本权利之一(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请愿于行政官署及陈诉于平政院之权),但第39 条规定:“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43 条规定:“国务卿、各部总长有违法行为时,受肃政厅之纠弹及平政院之审理。”可见平政院尤其是肃政厅实已成为大总统用以控制国务卿、各部总长乃至各级行政部门官员的机构。同年七月,《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至此,行政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平政院亦开始行使行政审判职能。应当指出的是,平政院体制虽有为大总统集权服务的色彩,但一方面承担行政审判职能的审判庭与承担行政监察职能的肃政厅实现了分立,较之清末官制改革过程中拟设立的行政裁判院有所进步;另一方面,就平政院从1914 年到1927 年的实际运作效果看,虽然每年审理案件不过数十件,但亦判决撤销了许多违法的被诉行政行为,有效地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维护了法制的统一。肃政厅亦参与查办了八厘公债案等民初贪腐案件,在当时政坛产生了一定影响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辛亥革命后,面对着同样不稳定的政局与权力分立体制,行政诉讼体制的确立走过了一段不平坦的道路。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由于西方行政诉讼理论传播尚未深入、立法者总体上的知识背景以日本行政诉讼理论为主等因素,从《鄂州约法》至《临时约法》均选择了行政裁判体制。与此同时,伴随着章士钊、王宠惠等人士对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审查体制的引入和大力提倡,经过激烈的论争和宪法起草委员会的表决,司法审查体制“后来居上”,服务于整个《天坛宪草》旨在制衡行政权力的目的。但随着袁世凯解散国会,将法制建设的主导权转移到北洋政府统治集团手中,原有的法制建设进程亦遭断裂。
最终以北洋政府统治集团确立了由大总统直接掌握、服务于大总统集权要求的,兼具行政审判和行政监察职能的行政诉讼体制。可见,在自上而下推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掌握着法制建设主导权的“上位者”的身份背景、知识背景和法治理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移植外部法律时的选择。尤其是当“上位者”难以受到制约时,则在法律移植和法制建设过程中难免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既能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又能在形式上与外部先进法律制度接轨的道路。
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成热点问题,有不少学者主张设立行政法院专司行政审判,2013 年12 月31 日全国人大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业已开始探索行政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域分离的制度。反思民国初年确立行政诉讼体制的历史,笔者认为,当下更应当以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为出发点,审视并借鉴域外先进的行政诉讼制度,使行政诉讼真正成为民众维权最有权威、最具公正性与民众最信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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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教学的“有效”,主要是指通过教师在一种先进教学理念指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之后,使学生获得具体的进步或发展。有效教学的“教学”,是指教师引起、维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和策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析藏族高中政治问题意识与有效教学的创立思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培养具有强烈问题意识的人才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关键。藏族学生学好政治不仅关系着学生的健康成长,更是一件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成败的大事,在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更加具有特殊意义。本文就针对藏族高中政治问题意识的培养和有效教学这一问题,从问题意识的含义入手,指出问题意识对高中政治教学有效性的提高有何作用,最后提出几点提高政治教学有效性的建议。
高中政治课程的有效开展之所以具有重要意义,是因为政治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还教会学生一些基本的原理,这对于学生一生的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众所周知,国家一直以来对于藏族学生的政治学习就十分重视,培养合格的藏族学生对于促进民族大融合,不断促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何为问题意识?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问题意识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人们在认识和实践的活动中由于遭受到矛盾和困难而产生的。相关学者指出,问题的产生就是一个思维慢慢展开的过程,首先是疑难的情境,其次是确定疑难的所在地,第三是提出解决疑难的假设,继而推断这些假设,第四是验证或者是修改假设。在这整个过程中,学生都应该从某一问题出发,在不断创造知识以满足需求的方法中完成对固定知识的吸收,从而使学习成为一种探索生成知识的动态过程。问题意识可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及主体意识,不断推动学生进行创造性的活动。
(一)有效引导学生探索政治知识
正所谓教育的本质是爱,不是传授,因此教学的根本任务不是训练学生接受教师观点的能力,而是做一个思考者,在教师的指引下逐步进行独立思考的实践活动,进而做一个合格的模仿者。藏族地区的学生在总体上来说由于教学资源的匮乏和教学手段的落后,政治教学水平相对来说比较落后,学生的基础较薄弱,为此,政治教师更应该在政治课堂中融入问题意识教学法。随着教学量的增加,政治知识点变多,信息量相对较大,且在诸如哲学方面的政治内容,超出了藏区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教师要从教材的知识结构出发,通过提问,对政治教材知识进行提纲挈领,可有助于学生明确政治的逻辑结构,加强理解能力。
(二)激发学生探究政治的兴趣
有时候,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让人兴奋,勤学好问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政治的教学中,应该积极鼓励学生始终保持一种质疑精神,可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质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问题意识正是一种可以激发人类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思路。在日常的政治教学中,我们可以经常发现善于问问题的学生对政治相关原理的知识理解的更为透彻,他们可以从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出发,对此进行政治性的思考,有效开拓了思路。但有的学生只知道死记硬背课本上的原理,不能根据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和实际情况做出自己的分析,在政治考试中自然得不到高分。当然,鼓励学生多问问题并不是随便问,什么都问,而是指导学生通过多种方式掌握问的技巧和艺术,做到真正会问。
(一)积极鼓励学生善于质疑
在藏族高中政治的教学中,学生的政治问题意识之所以较差,包括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学生严重缺乏质疑的意识,受到传统教育方式的影响,大部分学生都认为书本和老师是至高无上的,至于犯错,更是不可能的事,因此,他们很少对课本和老师提出质疑:其二是由于学生不懂如何提出问题,在他们看来,似乎没什么问题可问,对此,教师应该有效引导学生,让学生掌握质疑的方法和技巧,进而提高学生的提问能力。此外,教师应该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鼓励和中肯,长此以往,学生就敢于向老师发出疑问,并会提出越来越有价值的问题,进而逐步形成学生自己的辩证思维。
(二)营造和谐民主平等的教学环境
要想使学生在政治课堂上勇于质疑,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为学生营造一个宽松的课堂氛围,当学生真正被放在了主体的地位,他们便拥有了自信和勇气。这就需要教师敢于放下自己的身段,使自己和学生处于同等的地位,使自己的课堂风气趋于民主化和平等化。
(三)努力做好问题评价
要想不断培养和促进藏族地区的高中政治问题意识,除了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和提高学生的质疑意识及能力外,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恰当的评价是保持学生质疑兴趣是否高涨的关键一环。为此,教师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学生和问题作出合适的评价。在进行评价时,尽量以正面的表扬为主,有助于培养他们爱问问题的好习惯和问题意识的形成。此外,还可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如同学互评,使学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和别人的长处,进而不断提高自身的质疑能力。
综上所述,不断培养高中学生的政治问题意识可以营造平等民主的宽松学习氛围,有效鼓励学生对身边的问题进行多方面的思考,从而多方面多角度的寻找答案,拓宽思维空间,催生创新。总之,我们藏区的高中政治教师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藏区学生的特点和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教学,提高学生的政治问题意识,使学生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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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简称民国,是孙中山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同盟会时正式和公开提出来的。中华民国是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简称民国。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及联合国五个主要创始会员国之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两岸政治关系中“中华民国”定位问题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台湾 《联合报》今年6月28日、29日发表了黄年先生的大作 《“心灵契合”与 “制度框架”》。
文章指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要做到合情合理,“就应当面对 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存分治”,“否则就不合情亦不合理,也不易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1〕近年来,不少台湾学者在探讨两岸政治关系时都提出要给 “中华民国”一个合情合理的定位,马英九当局也一再强调要 “正视现实”(即正视 “中华民国”存在的现实)。可以说,黄年先生这个观点是代表了台湾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他的这篇文章对于两岸政治关系讨论的深化也颇有助益。
笔者同样认为,两岸政治关系的定位势必要回答 “中华民国”的定位问题,否则就无法得出两岸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论。但是,笔者有些看法与黄年先生有所不同,在此请教于黄先生以及两岸学者。
黄年先生在文章中提出,“首须合情合理安排 中华民国在 一个中国之中的地位,也就是应将 国家统一前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实事求是地定位为 国家统一前特殊情况下,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者并存分治的政治关系.”〔2〕从后文可以看出,黄先生采用的是“大屋顶理论”并对 “一国两府”的理论进行大幅修正,他并不是在鼓吹 “两个中国”,而是说在大屋顶中国下有两个并存分治的政府。黄先生主张,“一个中国”,“并非中华民国,亦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即是 大屋顶中国,而 大屋顶中国就是 现在进行式的一个中国”.
〔1〕笔者顺着黄先生文中论 “情”论 “理”的思路,也谈一下围绕 “一个中国”的 “情”与 “理”.先谈 “理”.按照黄先生的说法,所谓 “理”,就是 “不能一厢情愿,不能说 强权就是公理”;“理须能禁受得起人类情感的检验”.
〔2〕虽然他并未完整指出 “理”的涵义,但说的也在理。
笔者认为,所谓 “理”是一个综合概念,应该有 “天理”、“公理”、“事理”等多个层次。“天理”,就是指世间万物运动发展的规律;“公理”,就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对 “天理”的认知和遵从;而 “事理”,就是指符合具体事实和情况的道理。“一个中国”的核心就是两岸同属一个国家,这是事实,两岸法律也都这样规定,完全符合事理; “一个中国”也是公理,依国际法两岸就是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国际人格,在国际官方场合中中国只能有一个席位;同时也是天理,“一个中国”是中华民族长期奋斗发展的结果,尤其是70年前那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都作出重大牺牲和贡献的抗日战争的胜利结果。在台湾岛内有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可是他们所具备的 “中华民国国籍”,就是因为其 “父 (母)为中国人者”而取得〔3〕,这点却是他们所无法否认的铁的事实!而台湾修订前的 《国籍法》中所使用的 “中国”才是真正的中国概念。黄先生在文章中有一个概念错位的地方,他说:“在大屋顶中国下,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分治而不分裂的一个中国的一部分。”
〔4〕这是把 “领土”的概念搞乱了,只能说中国的领土包括大陆与台湾,而不能说中国包括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后面这两个都是中国的国号,对应的是两个对立的政府。
按理说,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是不应该有争执的。但是由于政治操弄, “一个中国”的理,在台湾也成为问题,不少人认为只要说 “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就等于被大陆吞并。多数人就不敢说这个 “理”,洪秀柱前些日子说了个 “一中同表”结果还被迫收回。现在岛内不仅是在 “国家认同”上出现严重危机,而且还有人念念不忘要推动 “台独”.所以,笔者就产生疑问: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两岸之间应该如何做才能 “合理”,才能谈到一块?“大屋顶理论”是否能够成为 “台湾共识”,或者成为台湾多数人的 “共识”?如果台湾岛内都不能形成一个 “共识”,就叫大陆方面要以此 “定位”,可能于事无补。两岸政治关系的定位,需要两岸共同来商讨。单方面的定位,往往只会遭到对方的诟病,只能适得其反。从胡锦涛到,都一再呼吁两岸双方共同探讨,就是希望双方能够通过讨论而达成共识。事实上,包括黄先生在内的众多两岸学者已经在这方面作出大量的努力,并也呈现不少颇有价值的观点。但是由于两岸之间尚未建立足够的政治互信,直到今天并未有正式的官方政治接触,更别说政治对话乃至政治协商,这难免令人扼腕叹息。
再说 “情”.黄先生指出, “情”是政治互动三元素 (情、理、力)中 “最高最难者,不以力劫,不以理欺,所追求者为心灵契合的最高境界”.〔1〕笔者深以为然。众所周知,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两岸都坚持 “一个中国”的立场,同时也各自坚持自己的 “一个中国”原则。而原则,是主观的,是不可退让也是不可妥协的。海协与海基两会在接触中各执己见,相持不下,无法就 “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达成一致,最终才形成 “九二共识”.自那以后,大陆方面就非常重视台湾方面的情感,不断地往 “合情”方面努力,“一个中国”版本的多次更新、“争取台湾民心”的提法、“一个中国框架”的提出以及提出 “心灵契合”等一路走来,就是明证。其中,提出 “一个中国框架”的用心,尤其值得台湾方面认真感悟。
“一中框架”的核心就是 “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笔者认为, “一中框架”的提出,就是考虑到台湾民众对 “中华民国”情有独钟的特殊情感问题。虽然没有明说,但其中所要表达之意已经非常明显:台湾方面使用 “中华民国”国号、奉行 “中华民国宪法”,就是在维护 “一个中国框架”.对此,大陆方面可以包容。
换言之,只要台湾方面坚持 “两岸同属中华民国”,反对 “台独”,就是在维护 “一个中国框架”.大陆方面可以包容。这显然就是大陆方面在 “合情合理”上所作出的重大努力。
黄先生应该也是看出其中之意。他说, “查看北京当局近二十年的两岸政策,除了尚未接受中华民国四个字,其所思所行,旨在希望台湾能够维持中华民国及中华民国宪法”.〔2〕但是,黄先生对大陆此举仍然不满意。他认为大陆方面对台政策存在基本矛盾, “一方面,要否定中华民国、要消灭中华民国;另一方面又要国民党,甚至也要民进党维持中华民国。”
〔3〕黄先生此言差矣!大陆方面近年也在努力探讨 “国家统一前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虽然尚未形成共识,但笔者可以断言:在 “国家统一前”,大陆方面不会有消灭 “中华民国”的意念;而统一后国号叫什么则由两岸双方共同决定。否则,又何必提出 “一个中国框架”?
黄先生有句话说的很对,“若要 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即首须合情合理地安排 中华民国在 一个中国之中的地位”.〔4〕两岸关系今天遇到瓶颈,其实就是在如何看待 “中华民国”的问题上存在着严重政治分歧。
在台湾岛内,在 “中华民国”问题上也有几种观点:第一种,认为 “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其国土涵盖中国大陆。此以马英九先生为代表,其依据就是 “中华民国宪法”之规定。第二种,认为台湾事实上已经 “独立”,目前叫 “中华民国”,但其 “国土”只包括台澎金马。此为蔡英文为代表的民进党的主张。蔡英文自称 “我的中华民国没有长江、黄河,只有浊水溪”,〔1〕其无视“中华民国宪法”的明文规定,意在割断台湾与大陆的法律联系。第三种,是 “台独基本教义派”的观点,认为只要台湾还叫 “中华民国”就是还没有 “独立”.以蔡英文为代表的民进党的观点,属于歪理,其要害就是故意混淆国家与政府的概念,利用台湾民众对 “中华民国”的感情和 “中华民国”的实际困境,借 “中华民国”之名行 “台独”之实。坦率地说, “台独基本教义派”的这个观点在理,事实就是如此:只要台湾还使用 “中华民国”的 “国号”、还奉行 “中华民国宪法”,两岸关系就是维持在 “一个中国框架”之下,台湾并没有 “独立”.而第一种观点,即以马英九先生为代表的国民党主流观点,于法有据,并也符合国际法原理。可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 “中华民国”在绝大多数国际场合并不能代表中国,主张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使得这种观点在现实中让台湾民众感到困惑和迷茫,难以得到认同和支持。
笔者认为,要正确地给 “中华民国”作出定位,需要分清 “国家”与 “政府”的概念以及厘清几个基本观点,才能在不同场合中获得正确的认知。
第一,要正确区分国名与国号、国家与政府这两对基本概念。两岸都有很多人都把国家与政府、国名与国号这两对概念混同起来,误以为国号就是国名、政府就是国家,但是这两对概念还是有区别的。国名,是国家的名字,首先是一个地名,是人们对特定地理实体进行人文活动的产物。而国号,是政府为国家起用的官方称号,其核心部分就是国名,其余部分则是政治修饰词汇,表明政府的某些特征。一般来说,国名具有相对稳定性,会保持长期不变,而国号会随着政府的变动而出现变化。换言之,国家是相对稳定不变,而政府容易因政治原因出现变动。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但经历了多次的 “改朝换代”,曾经出现各种国号。通过国号虽然可以指认某个国家,但确切地说只能是指认特定时期的该国,并无法涵盖该国的全部历史。例如,无论是 “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都不能涵盖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
按照西方主流的国家学说,国家是 “社会共同体”或 “政治共同体”.无论是何种共同体,其实它首先就是 “人”的共同体,而作为人的共同体,就不可避免地必须要有一个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在对内对外两个方面代表这个共同体,这个机构就是政府。换言之,政府就是国家的外在表现形式。正因为如此,政府成为国家要素之一。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主体,而政府则是这个主体的代表。
在不存在政权对立的情况下,这两对概念的混同并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比如说1945年在《联合国宪章》上签署的就是 “中华民国”,至今在条文中仍然还有 “中华民国”的字样存在。
1945年时,“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政府,对外完全可以代表中国,这时 “中华民国”可以等同“中国”使用。但是,一旦出现了两个以上政治对立政府,情况就产生变化,这时这两对概念的区分就有了重要意义---国名是国家的名字,而国号就只能代表政府。
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后,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而代之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并未受到 “中华民国”字样的限制。《联合国宪章》上的 “中华民国”的字样,其实质意义是指认中国这个国家,指认中国这个国际主体。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 “中华民国”,实际上就是中国主权代表的变更,确切地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 “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中代表中国行使主权。因此,这个事实告诉我们:中国才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国名;而 “中华民国”是中国的国号,在1912年到1949年10月可以等同于中国,在1949年10月以后虽然也还是在指认中国,但是已经主要是代表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样也是国号、也主要代表政府)存在着 “主权代表之争”.这个事例,应该可以证明国名与国号、国家与政府存在着重要区别。
〔1〕第二,两岸在国际人格上的同一性以及代表的唯一性。
国际法主张,一个国家无论大小,都只有一个国际人格。一个国际人格,只有一个主权,只能由一个政府作为其主权代表。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两岸同属一个国家,所以两岸在国际上只拥有一个国际人格;中国存在着两个对立政府,国际社会只会选择其中一个政府作为中国的合法代表。也就是说,两岸在国际人格上具有同一性,连带就产生了代表的唯一性: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只能由一个政府对外代表中国。这就是 “一个中国”原则的法理基础。
现在有人认为,两岸是 “主权重叠,治权分立”,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两岸之间不存在“主权重叠”的现象。中国只有一个,相应地中国主权也只有一个,所以双方所称的主权都是指中国主权,是同一个主权,而不是有两个主权相互 “重叠”.从上述联合国的事例应该也可以看出,两岸同属一个国家,在国际人格上具有同一性,所以在联合国当中中国只能拥有一个席位,只能由一个政府作为主权代表。在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官方关系中也是如此,外国政府只能选择两岸政府中的一个作为建交对象。
第三,两岸之间没有主权之争。
两岸在各自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了 “人民主权”(台湾叫 “主权在民”)原则。中国的主权只有一个,是属于全体中国人民,即属于包括大陆人民、台湾人民、香港人民、澳门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3月4日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时曾经指出:“大陆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大陆,台湾也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
〔2〕他这段话很清楚地表明,大陆官方主张中国的主权属于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
马英九先生把两岸对立说成是 “主权之争”,但实际上两岸间在国际上只有 “主权代表之争”,而没有 “主权之争”.不管是大陆还是台湾,都在法律上明确宣示了 “主权在民”的原则,在主权属于全体中国人民这一点上,是不应该有争议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既然两岸政府都共同认识到两岸关系不是 “国与国”的关系,那么在两岸交往中提出谁是主权代表的命题就毫无意义,因为在两岸互动关系中两岸政府都只能代表己方人民。例如,全国人大会是大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它在两岸互动时就非常清楚自己只代表大陆人民,在1979年元旦 《告台湾同胞书》一开头就提到,“今天是一九七九年元旦。我们代表祖国大陆的各族人民,向诸位同胞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祝贺。”
〔1〕目前正在推动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说明两岸关系应该是 “双赢”关系,而不可能是 “谁吃掉谁”的关系。
第四,在外交场合,两岸存在着 “主权代表之争”.如前所述,中国存在着两个对立政府,国际社会只会选择其中一个政府作为中国的合法代表。因此,两岸在国际场合仍然存在着 “主权代表之争”.这个斗争是 “零和”关系,只能有一方胜出。
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必须让台湾民众知道:在国际场合的 “主权代表之争”,是国际法使然,而不是两岸哪一方可以自行改变的。我们如果不遵守这个国际法规定,就会造成中国的分裂---因为一旦在同一场合出现两个政府都代表中国、或者是出现一个政府代表中国而另一个政府代表台湾的现象,这在法律上就意味着中国分裂为两个国际人格,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就遭到严重破坏,而这个后果是谁都承受不起的。这也是大陆方面在外交场合坚持 “一个中国”原则,反对 “两个中国”和 “一中一台”的真实原因,即是在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而不是从 “打压台湾”出发。为满足台湾社会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的愿望,胡锦涛曾经表示,“在不造成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岸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2〕在大陆方面的积极协调下,台湾得以参与世界卫生大会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大会,应该可以从中感受得到大陆方面所表达的善意。
从以上基本认知出发,笔者对 “中华民国”作出以下简单表述:“中华民国”是在台湾的中国人继续沿用的中国国号,在政治上、法律上都是在指认中国。目前仍然有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认为 “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的合法代表,它们并不认为 “中华民国”是独立于中国之外的另一个国家。〔3〕这正好说明两个国号的对立就是两个政府的对立,而不是两个国家的对立,两岸关系不是 “国与国”的关系。在两岸交往中, “中华民国”则完全是台湾政府的符号,“中华民国政府”就是台湾人民的政治代表。
笔者以为,目前两岸关系的政治定位应当是:中国内部大陆政府与台湾政府之间既对立又合作的关系。简要说明如下:
第一,回归中国的本意。这个中国并不是具体指哪个国号,而是指国名。目前,台湾有人使用 “大中国”、“整个中国”,黄年先生所使用的 “大屋顶中国”,实际上也都是指向 “中国”这一 “国名”.回归中国的本意,就可以杜绝两岸间在国号上的纠缠,使得 “一个中国框架”的善意和包容充分体现出来。两岸都有不少人在中国的本意问题上出现迷失,硬是要以国号取代国名。我们如果静下心来扪心自问,所谓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中的 “中国”所指的又是什么?也许就会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第二,吸收台湾目前法律上采纳的 “一国两区”的合理成分,突出两岸间是国家内部互不隶属的关系,同时也凸显两岸关系不是 “国与国”的关系。
第三,并列关系表明两岸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
第四,两岸之间存在着政治对立关系。
这个对立,始于上个世纪40年代末的那场内战,在形式上至今对内仍然是 “政权之争”,在外交场合还存在着 “主权代表之争”.从深层次看,两岸之间还在意识形态、社会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对立。从这些年的情况不难看出,台湾方面不想与大陆进行中国政权之争以及 “主权代表之争”,而只是想能够代表台湾。这是两岸政治对立出现严重异化的一个动向。更重要的是,在两岸关系走向上也存在着不确定性,分裂和反分裂的斗争还可能成为两岸关系的首要内容。
第五,两岸之间存在着政治合作的关系。目前所看到的有关两岸关系政治定位的研究成果,几乎都忽略了政治合作的一面。而只有看到两岸政府间也有政治合作的这一点,才能正确作出定位。
1.目前两岸政府都坚持 “九二共识”、反对 “台独”的政治主张,两岸各自的法律都规定两岸是同一个国家,这就建立并维系了 “一中框架”.这是两岸政府最大的政治共识,是两岸政府合作的政治基础,同时也是两岸政府间最大的政治合作。也就是说,在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国家”这个关键问题上,目前两岸政府是合作关系。
2.两岸政府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上已经形成合作关系。两岸政府通过海协、海基两会,达成一系列的协议、共识和共同意见,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这种合作关系还很脆弱,还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双方之间的政治互信也很脆弱,对立要大于合作。但是我们应该确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才是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两岸人民才是两岸关系的最终决定者。合作才有 “双赢”,合作才能给两岸同胞带来更多的福祉。指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两岸关系存在的很多问题一时不易解决,但两岸同胞是一家人,有着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连结、共同的愿景,这是推动相互理解,携手同心,一起前进的重要力量。”
〔1〕笔者一直认为,两岸间的政治难题,不仅需要讲 “理”,更重要的是要讲 “情”.在缺乏政治互信的情况下,很多问题是单靠讲道理很难获得解决的。中国人常说,“有理也要让三分”.在两岸关系中也是如此,不要 “得理不饶人”,这样才有同胞之情。提出的 “心灵契合”,就是最高境界的 “合情”,感动了不少台湾同胞,黄先生的文章就是受到感动而写。黄先生还进一步阐发,认为所谓 “合情”,至少应该让人有 “舒适感”、 “参与感”、 “平等感”和 “自尊感”.〔2〕笔者深以为然,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就是要让台湾民众从中感受到自己也是和平发展的 “主体”而不是被统战的 “对象”.古人说的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相信两岸的未来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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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沃尔弗 (1809~1864),Wolff,Wilhelm,德国 和国际工人运动早期活动家、政论家、共产主义者同盟领导人。1846年4 月在布鲁塞尔与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建立诚挚的战斗友谊,加入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参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创建。曾任同盟机关刊物《共产主义杂志》主编。1876年恩格斯在《新世界》杂志上为沃尔弗写了传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扉页上的题词中称威廉·沃尔弗死于1864年5月9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威廉·沃尔弗在马克思主义创立初期的作用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威廉·沃尔弗,19世纪40至60年代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著名活动家,马克思主义政论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忠实战友。马克思在他的科学巨著《资本论》(第一卷)的题词中这样写道:献给我的不能忘记的朋友,无产阶级勇敢的、忠实的、高尚的先锋战士威廉·沃尔弗。在他活着的55年时间里,威廉·沃尔弗由服徭役的小农儿子成长为革命的共产主义者,其中遭遇了许多危机及折磨,他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
看过《资本论》的人都应该知道一个名字,那就是威廉?沃尔弗。“献给我的不能忘记的朋友,无产阶级勇敢的、忠实的、高尚的先锋战士威廉?沃尔弗”,这是马克思为纪念威廉?沃尔弗而在《资本论》第一卷扉页上的题词。扉页上威廉?沃尔弗的名字下面有一行小字:1809年6月21日生于塔尔瑙,1864年9月5日死于曼彻斯特流亡生活中,他仅活了55岁。这个值得马克思把倾注了毕生心血的巨著献出的威廉?沃尔弗究竟是谁?
弗里德里希?威廉?沃尔弗,于1809年6月21日生于德国西里西亚施韦德尼县纱塔尔瑙村一个世袭依附农民家庭。他是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早期活动家、政治家以及共产主义者同盟的领导人。由于出身的原因,威廉?沃尔弗从小对普鲁士农奴的悲苦命运有切身体会。他于1829年进入布勒斯劳大学学习,因参加革命活动而于1834年至1839年间入狱,出狱后做过几年的私人教师。他经常为《西里西亚记事报》和《布勒斯劳日报》撰稿。1844年因著文支持西里西亚工人起义遭到追缉,次年年底流亡国外,在伦敦参加德意志工人共产主义教育协会的活动。1846年4 月在布鲁塞尔加入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与马克思及恩格斯一起参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创建。曾任同盟机关刊物《共产主义杂志》主编。
1848年3月在巴黎成为以马克思为首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新的中央委员会成员,与马克思、恩格斯一道签署同盟中央文件《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4月回到德国,先在西里西亚进行革命活动,后到科隆参加马克思主持的《新莱茵报》编辑部。他撰写了许多文章,主要的是关于布勒斯劳地堡情况的文章和《西里西亚的十亿》,特别是以《西里西亚的十亿》为题的一组文章,尖锐揭露了封建反动势力对广大农民的剥削,他在文章中严厉谴责了普鲁士政府对农民的残酷压迫和封建领主对农民的掠夺。西里西亚农民协会大量翻印该文,并广泛散发,在当时影响极大。1849年沃尔弗作为布勒斯劳选出的议员参加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全德国民议会,做了要求宣布帝国摄政王和大臣为人民叛徒的发言,引起震动。革命失败后流亡瑞士。1854年移居英国的曼彻斯特继续做私人教师。1864年5月14日因脑出血逝世。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大约是1846年4月底的事情。当时马克思和我住在布鲁塞尔的一个郊区,我们正好一起在写一本书,有人告诉我们说,一位德国来的先生想同我们谈话。我们看到了一个身材矮小、但很健壮的人;他的面容说明他既善良而又沉着坚定;一副德国东部农民的样子,穿着一身德国东部小城市市民的衣服。这就是威廉?沃尔弗。”上述这段话记载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与威廉?沃尔弗见面时的情形,当时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正在合写《德意志意识形态》。
此后,步入中年的马克思,在英国伦敦全身心地投入创作《资本论》。正因为如此,在沃尔弗逝世的前几年,马克思在经济上陷入了巨大的困境。其实,自1850年开始,马克思就处于贫困潦倒之中,他常为缺少买纸或买报纸的几个便士而苦恼,甚至于写好的手稿因为没钱付邮资和保险金而无法寄出。
在这样的环境中马克思还能继续创作《资本论》,恩格斯和沃尔弗起到了极大的作用。1861年开始,马克思一家已经举步维艰,马克思不得不实现他那考虑已久,但为了女儿们的前途又不断放弃的想法:变卖自己的全部家具,用来偿还房东的房租,并向所有其他的债主宣告破产,将两个女儿安排去做教师,自己则同妻子和小女儿住到贫民窟中去。当时是恩格斯弄到了一百英镑暂时为马克思的窘境解了围。
而后,威廉?沃尔弗在去世前,把从父亲那继承来的一笔遗产和自己毕生的积蓄赠送给了马克思,大约有八九百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财产。这个决定对当时的马克思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极大减轻了马克思的经济压力,他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资本论》的写作中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没有沃尔弗,就不可能有《资本论》的问世。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马克思要在《资本论》的扉页上写下那么一段文字。
1843年到1846年是威廉?沃尔弗人生中的重要转变时期,他从一个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变成了一个无产阶级共产主义者。
1843年夏,沃尔弗在布勒斯劳定居,看到了那里无产者的苦难及随之而来的诸如酗酒、卖淫和乞讨的现象。为此,他在《布勒斯劳报》和《西里西亚省报》等报纸上发表了多篇关于纺织工人、纱织工人和农业工人境况的文章和通讯。
1843年11月18日,沃尔弗在《布勒斯劳报》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布勒斯劳地堡情况的文章,这篇文章使沃尔弗在西里西亚内外一举成名。这篇文章的发表把关于无产阶级的问题从关于别国情况的不着边际的理论讨论变成就在西里西亚存在的现实,在当时引起了巨大反响。因为这篇文章的发表,沃尔弗和自由资产阶级展开了一场名为“地堡运动”的辩论。这是一场围绕地堡文章所产生的尖锐的政治辩论,事实上标志的是威廉?沃尔弗的思想和政治发展的新阶段。在这场辩论中,沃尔弗第一次公开地以社会被压迫阶级即无产阶级利益的坚决维护者的面目出现。
在社会主义思想的强烈影响下,他在地堡文章和围绕这篇文章所展开的辩论中公开倒向工人阶级一边。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表”,沃尔弗在当时的政治实践中总是全心全意地站在正在形成的无产阶级一边并开始代表他们的利益。这一决定性的进步使他真正冲破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局限性,开始向无产阶级共产主义过渡,当然,他的这种过渡直至1846年春季接受马克思主义才最后得以完成。
在沃尔弗的推动下,西里西亚成立了一个独立的空想社会主义小组,这个小组从1844年初开始广泛地进行社会主义宣传,并使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同布勒斯劳工人和手工业者建立了联系。从沃尔弗后来以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代表的身份同西里西亚许多城市的社会主义小组之间的通信中可以看出,为了把西里西亚的社会主义思想信仰者组织起来,他做出了多么巨大的努力,也正是他的这些努力,使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为以后马克思主义在西里西亚的传播奠定了基础。
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847年6月在伦敦举行,沃尔弗协助马克思和恩格斯为筹备这次大会做了许多工作。沃尔弗是作为布鲁塞尔支部的代表参加这次大会的,同时,他还担任本次大会的秘书。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通过由恩格斯和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草案。该草案涉及了修改名称、战斗口号等问题,同时还规定:“同盟的目的:通过传播财产公有的理论并尽快地求其实现,使人类得到解放”;同盟的各级领导人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同时还可以随时撤换;各级组织的一切行动要对同盟的最高机关代表大会负责。这一章程正式确定民主集中制原则,取消了旧章程中关于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和密谋活动的内容。
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斗争取得的巨大胜利。会议决定马克思和恩格斯等人为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同时创办一个名为《共产主义杂志》的中央机关刊物,沃尔弗被委派为该刊物的主编。同年8月,共产主义者同盟在布鲁塞尔建立了支部和委员会,沃尔弗等人被选为委员。因为沃尔弗本人本身革命者的魅力以及他对政局简明精辟的分析,吸引了大量的工人群众来听他每周例行的政局评论。同时也传播了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和吸收了一批优秀人员加入布鲁塞尔支部,极大地壮大了革命的力量。
威廉?沃尔弗的一生是短暂的,却又是极其丰富的,他为革命几乎奉献了他的一生。他从一个依附农民家庭的儿子成长为一个共产主义者,这种过程是极其艰辛和充满危险的。他一生遭受过很多折磨,但他临死时却把一生辛苦积攒的钱赠给了马克思,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人格!尽管沃尔弗在走向科学共产主义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几步,但他终究未能独立地对共产主义科学取得决定性的理论认识,这与当时他所处的环境是有关的。
沃尔弗未能像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样见识到英国和法国的无产阶级斗争最先进的表现形式,他见到的只是这种阶级斗争的初期表现形式。这种情况使沃尔弗的整个政治思想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客观限制。此外,沃尔弗虽然可以迅速并正确地领悟知识理论,但他并不是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的真正的理论家,他是一位直接从事革命活动的革命者,这就使他的思想在一段时期内还留有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的观点。在沃尔弗见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后,在他们的直接指导下,沃尔弗的观点有了质的转变,成为一名彻头彻尾的共产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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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把民族这一族体作为整体进行全面的考察,研究民族的起源、发展以及消亡的过程,研究各族体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学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创立的重要标志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是德国19世纪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伟大的革命家。他的《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源》一书是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重要体现。该书对国家学说、民族学和人类学等领域研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恩格斯;民族;家庭;私有制
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1820~1895)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国际无产阶级的领袖、卡尔?马克思的挚友,被誉为“第二提琴手”。恩格斯一生著作颇丰,其中《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部关于古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起源的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代表作之一。对国家学说、民族学和人类学等领域研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开始由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向垄断资本主义时代过渡,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日益尖锐,资产阶级从革命走向反动。为了适应世界局势的新变化,让广大的无产阶级认清资产阶级的反动本质,恩格斯写了这部《起源》。这部著作第一次系统地对人类早期阶段的历史作了科学的唯物主义阐述,论证了家庭发展的历史,揭示了私有制的产生、社会分化为各种对抗阶级、预言当代阶级社会必然将被改造成为未来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二)执行马克思的遗愿是恩格斯写作这一论著的最直接原因。在《起源》一书的1884年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在开头写道: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
(一)关于民族社会形态理论
民族社会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否承认并开展对它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学与一切资产阶级民族学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起源》一书恩格斯论述了国家的起源,也就是古代氏族的起源。氏族制度发展成为了国家所经历的每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分别是: 氏族―胞族―部落―父系氏族地区―部落―部落联盟―国家与民族。恩格斯在《起源》中论述了三种欧洲国家的起源类型:
第一种类型就是雅典时期国家的形成。这种类型是在现有的社会经济状况发展程度到阶级社会的相应条件时, 直接从当时的氏族结构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第二种类型, 罗马国家的形成。当时的罗马国家是从古罗马人的父系氏族的基础上发源而来的。第三种类型, 德意志民族国家的产生。是在征服了罗马帝国之后, 在其废墟的基础上建起国家的。然后恩格斯又向人们揭示了,从古至今,世界上的各民族虽然有千差万别,但是各民族的发展大都是沿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的共同规律而进行的,都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从一个阶段向另外一个阶段前进;同时,每个民族在一定时期内,客观上都是处于某一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即都在一定的经济形态之中。
(二)关于科学的原始社会史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对原始社会形态的论述是很多的。1884年恩格斯运用当时的世界民族学资料以及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古代社会》的研究成果写就了著名的《起源》。该书的问世,标志着科学原始社会史的真正确立。
恩格斯在《起源》的第一章史前各文化阶段把原始社会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两个不同的阶段。蒙昧时代分为:
(1)低级蒙昧阶段。这个阶段是人类的童年。人们还住在自己原始居住的热带或者亚热带的森林中。他们以果实、坚果、根作为食物;音节清晰的语言的产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
(2)中级蒙昧阶段。从采用鱼类(我们把虾类、贝壳类及其他水栖动物都算在内)作为食物和使用火开始。人们便不受气候和地域的限制了;他们沿着河流和海岸,甚至在蒙昧状态中也可以散布在大部分地面上。
(3)高级阶段。这个阶段以弓箭的发明为标志。由于有了弓箭,猎物就成为通常的食物,于是打猎就成了一个很常规的劳动部门。弓箭对蒙昧时代的意义,如同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相对于文明时代的意义一样,是决定性的武器。
(三)关于“两种生产”理论
所谓的“两种生产”,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恩格斯在《起源》一书的序言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由此所必需要的工具的生产;另一个方面就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区域内的人们生活在其下的社会制度,都受到两种生产的制约:一个方面要受到劳动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个方面又要受到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社会的财富就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的程度上会受到血族关系的支配。”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两种生产”理论。在这里,恩格斯以其更丰富的研究成果,更成熟的唯物史观,对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的更简明、确切的表述。
《起源》一书从1884年的第一版起至今已经过去了129年,在这过去的129年里《起源》经受住了来至各方面的考验。《起源》所体现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所要参考的指南和方向,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学说的创设和发展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该书为阐明马克思主义著名的唯物史观学说而运用的资料、研究的角度,都是民族学的。因而,它又是一部光辉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学著作。《起源》的问世,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创立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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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史中,孙中山作为我国历史的重要革命思想家,永远为人所铭记、敬仰。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近代史关于孙中山论文,供大家参考。
前言:在20世纪中国,站在时代前列,领导中华民族奋勇斗争、走向振兴的有三个领袖人物:孙中山、毛泽东和邓小平.1956年11月12日,适逢孙中山诞辰九十周年.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文,对孙中山做出崇高的、科学的历史评价.继承者对先行者的科学评价,为我们正确地理解历史,继承前人开创的伟业,并把它推向前进,提供了思想与行动的指南.
一:内容简介
在《纪念孙中山先生》文章中,第一:对孙中山的一生作了概括总结:“他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耗费了毕生的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第二:毛泽东自豪地道:“我们完成了孙先生没有完成的民主革命,并且把这个革命发展为社会主义革命。我们正在完成这个革命。”第三: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大陆对孙中山的看法整齐划一,因为毛泽东对孙中山的功过做出了概括,学者们研究的重点主要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哲学思想以及他早期的思想和活动,在研究成果中,几乎都是正面文章,少有提出问题的。
二:重要意义
一、理论意义:毛泽东科学评价了孙中山的历史地位,对孙中山的历史贡献作了充分的概括。主要是:第一,在中国民主革命准备时期,孙中山以鲜明的中国革命民主派立场,同中国改良派作了尖锐的斗争。他在这一斗争中是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第二,在辛亥革命时期,领导人民推翻了帝制,建立了共和国。第三,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把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毛泽东还高度评价了孙中山对后来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影响,阐明了辛亥革命的进步意义。
二、历史意义: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的浴血奋战,胜利完成了近代中国所提出的第一个历史任务,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在中国人民的解放后,又开始为完成第二个历史任务,即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于是,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始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如何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与民主革命的经验相比,党缺乏充分的理论和思想准备,更没有实践的经验,再加上当时的国际环境,中国只能在建国初期采取“一边倒”的外交策略。在政治上站到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在经济上学习苏联的经验,并获得来自社会主义大家庭的经济援助。这在当时是非常必要的。但苏联经验并不都是成功的,苏联成功的经验并不都适合中国的情况。实践证明,必须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毛泽东提出纪念孙中山先生,就是要学习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精神,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为实现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三、现实意义:毛泽东指出:孙中山在政治思想方面留给我们许多有益的东西。现代中国人,除了一小撮反动分子以外,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在这种影响下,我们完成了孙中山先生没有完成的民主革命,并且把这个革命发展为社会主义革命。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历程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把旧民主主义性质的辛亥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关系深刻地揭示出来了,从而科学地评价了孙中山的历史地位。
三:启示
通过学习毛泽东的《纪念孙中山先生》,第一:我们要从中学习到毛泽东充分肯定了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的伟大历史功绩,并号召我们作孙中山革命事业的继承人,使中国对人类作出较大的贡献;第二:毛泽东也指出了孙中山像其他伟大历史人物一样,也有他的缺点方面,但我们决不可以苛求于前人。第三:我们一定要向他学习,刻苦学习,将来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把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作为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结束语:我想,毛泽东对孙中山的态度,值得我们这些后来人,在对待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先行者毛泽东时,仔细地玩味、思考。
摘要: 孙中山先生是中国民主革命之父,他于1895年的广州起义真正开始了革命活动,直接采取了武装斗争的形式来进行反清革命,并开始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革命党”的旗帜。1905年孙中山建立了同盟会,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确定为革命政纲,在《民报》上提出了提出“三民主义”学说,即“民族、民权、民生”,与梁启超、康有为等改良派激烈论战。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打响,并取得革命的首次胜利。为此,辛亥革命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抹。
关键词:
民主革命、同盟会、辛亥革命、复辟、护法运动
引言:孙中山本人曾经讲过:革命是万不得已的事情,而且不能一直革下去。
正文:
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又是卓越的革命实践家。为了实现中国的自由、独立和富强,他不辞辛劳,奔走颠簸,跑遍整个世界。他的思想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对老一辈革命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孙中山先生也并不是天生的革命家,他的思想经历了一个从改良到革命的转变过程。 1894年的孙中山,思想上还很摇摆,处于革命与改良的十字路口。他曾经上书李鸿章,提出了一个发展工商业、改革教育制度和选拔人才制度的理想蓝图,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要做到“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这个主张显然是温和的社会改良主张。遗憾的是,李鸿章对孙中山的上书态度极为冷淡。甲午战争中国一败涂地,孙中山非常失望,他看到清政府的腐败已经无可救药,意识到不推翻这样腐败的政府,是难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在和平改良的道路走不通的情况下,在中华民族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孙中山才断然决然地起来革命。由此放弃对清政府的幻想,毅然决然走上革命的道路。“吾因爱平和而愈爱革命,何也?革命、平和。两相对待;无革命,则亦无平和,腐败而已,苦痛而已。”这是孙中山内心的真实写照, 1894年11月,他在檀香山成立了第一个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的团体——兴中会。孙中山起草的兴中会章程,明确揭示了中国所面临的严重危机:“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有心人不禁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他在1905年成立同盟会时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纲领,第一次提出推翻清政府,建立民主共和国的革命主张。
1895年的广州起义,因为事先泄密,这次起义以失败告终。陆皓东等多位重要成员被捕处刑,孙中山则被清廷通缉,遭香港当局驱逐出境,流亡海外。这是孙中山用革命的手段来实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理想的第一次。同年11月,孙中山避往日本,并于此时起剪掉辫子,改穿西服。1896年初与其妻儿抵达夏威夷,再转往美国,希望在旅美华侨中发展兴中会及筹款。 从此,孙中山真正开始了革命活动,直接采取了武装斗争的形式来进行反清革命,并开始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革命党”的旗帜。
孙中山被推为同盟会,再度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确定为革命政纲,并将华兴会机关刊物《二十世纪之支那》改组成为《民报》。他在《民报》发刊词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学说,即“民族、民权、民生”,与梁启超、康有为等改良派激烈论战。继而编定“同盟会革命方略”,正式宣示进行国民革命,举所誓之四纲,力图创立“中华民国”,并定“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程序。
1907年 5月22日,由孙中山指派许雪秋及同盟会嘉应州主盟人何子渊领导发动的潮州黄冈起义爆发,因寡不敌众,力战6日而败;27日下午,起义军宣布解散,总指挥陈涌波、余既成被迫走避香港。 自1907年7月至1911年,孙中山多次授命其他革命同志,在全国各地发动起义,甚至经越南亲赴广西主持镇南关起义,最终被法国当局拒绝入境,一直至辛亥革命成功以后,才再度踏足中国国土。 1909年至1911年期间,孙中山大部份时间花在旅途之上,多次在各国华侨、留学生中筹划革命经费及外国政府支持,然而所得极为有限。仅在1907年至1911年间,就领导革命党人连续组织了8次武装起义。这些起义虽然失败了,但沉重地打击了清朝的反动统治,鼓舞和激发了广大群众的革命热情,培养和锻炼了大批干部,推动了革命形势的向前发展,加速了清王朝覆灭的到来。直至1911年10月10日,这一天,古城武昌城头的枪声震撼了全中国,全世界。武昌起义,革命才取得第一次成功,武汉当日光复,各省同志纷纷响应。它敲响了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制度覆灭的丧钟,引发一场席卷中国大地的伟大变革。这枪炮声留给后辈的不仅仅是光荣与骄傲,也不仅仅是丰厚的物质文化财富,更是一笔珍贵的精神财富。 为此,辛亥革命被传诵至今。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的卓越贡献和光辉的业绩,这场革命所产生的伟大而深远的影响,是永远不可磨灭的;它所留下来的宝贵的历史经验教训,也为后人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它推动历史前进的伟大意义,它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永载史册,彪炳千秋。
尽管从根本上来说,辛亥革命是失败的,但它依然是一次划时代的创新和改革。它所要革除的君主专制是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制度,所要创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尽管困难重重,历尽艰险,但革命先驱者仍然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呕心沥血,努力发掘那些曾经在数千年漫长岁月里凝聚、团结、鼓舞、振奋亿万国人的经济、政治、文化乃至心理素质的各种积极因素,以此来唤起“我同胞之国民”,共同救亡图强, 通过艰辛的奋斗终于达到革故鼎新的目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民遭受剥削压迫、贫困苦难的根源,它严重地阻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到了近代则大大便利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奴役。彻底推翻君主专制制度是中国人民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下极端贫困和落后状态中解放出来的前提。在民族危亡严重时刻的二十世纪初年,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提出推翻清朝专制政府建立民主共和国的主张,这就开辟了几千年来中国革命的新纪元,开始了近代中国人民斗争的新阶段。 辛亥革命的仁人志士留下的是一种敢闯、敢干、敢试,敢为天下先的大无畏精神。这种精神具有爆发力、原创力,是一种宝贵的人文精神。参加辛亥革命的革命志士,是一群以近代知识分子和思想进步的资产阶级为主导的爱国进步群体,在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怀着一心救国赤子情怀,投身到民主革命当中,发动了武昌起义,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表现出了高昂的革命精神和平易近人的民主作风,给人们留下了深刻难忘的印象。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在短短的三个月内,颁布了三十几道革命法令,如改用阳历,限期剪辫子,废除跪拜,禁止缠足,禁止吸食鸦片,禁止刑讯,销毁刑具,颁布一些关于“振兴实业,改良商货”的通告等,无一不带有移风易俗,革故鼎新,发扬资产阶级的民主精神。用孙中山名义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国内各民族人民的民主权利,虽然主要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但毫无疑义是带有革命和民主性的国家根本大法。它的公布,为人民的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的根据,大大有利于民主精神的发扬。
辛亥革命失败后,革命形势处于低潮。孙中山并不气馁,继续为革命事业奔走。他勉励革命党入“既不可以失败而灰心,亦不能以困难而缩步”。1913年8月间,孙中山来到日本召集流亡东京的革命党人,总结经验,策划新的斗争。经过积极筹备,孙中山在东京建立了中华革命党,制定《革命方略》,组织中华革命军,不断派人联络军队,组织武装反袁斗争。当袁世凯完全投靠日本帝国主义,接受“二十一条”,并加紧复辟帝制时,孙中山在日本一再揭露袁世凯的罪恶阴谋,两次发表《讨袁宣言》,号召全国人民粉碎帝制复辟,重建民国。在中华革命党的参与发动下,国内各省纷纷起义,并发表宣言、通电,形成声势浩大的讨袁运动,在举国反对下,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直到1916年4月,孙中山回到国内继续领导护法运动。 1924年冬,孙中山扶病北上,发表北上宣言。要求“召集国民会议,以谋中国之统一和建设”。孙中山到北京后,继续为召开国民会议、反对段祺瑞的卖国政策进行斗争。1925年3月12日9时30分,孙中山因原发胆管腺癌转移到肝部逝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59岁。弥留之际,他提到国事的遗言是:“和平??奋斗??救中国!”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孙中山几乎是孑然一人引进西方民主的火种,他燃起的辛亥革命的烈火,不仅推翻清王朝,而且结束了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创建了新生民主共和国,将帝王时代带到现今世界,实现20世纪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飞跃。他在革命生涯中表现出来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和与时俱进的胆识,促使他在时局变化的重要关头,能够在诸多方面走在时代前列,表现出政治敏感性和革命坚韧性,引领着时代的潮流。他坚持“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国宗旨,但他追求的共和国模式以及革命方法和手段却不断变化。他是全面推动中国进入现代化的先驱,是对中国经济现代化进行总体规划的开山祖。他提出的和平发展、改革创新、学习外国一切先进经验和长处,与世界接轨等思想和策略,为中国现代化初步探明了道路和方法。他所探求和绘制的中国现代化道路和方案,既反映着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反映着全国人民的衷心愿望,同时也表达出他对中国现代化的独特见解。
从孙中山先生的毕生的革命活动中可以得出结论,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之父,是中国现代化的开创人,又是国家统一的坚定捍卫者,也是社会主义向往者。他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儿子,又是世界性的巨人。可以说,孙中山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是无人可以替代,也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就是现在也仍旧带有启导和借鉴的积极意义,仍旧带有开拓未来的潜力。
参考文献:
《孙中山传》——尚明轩——文化艺术出版社
《民权与国族》——孙中山——上海远东出版社
《上海报业:为孙中山革命活动鼓舞与欢呼》——张骏/周楠——解放日报
《文化之旅》 ——王志光——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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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反映了他对于中国民族问题的总体认识及其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和原则。就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产生根源,发展历程作了论述,并力求对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作出客观的评价,最后对当代民族主义提出了一些思考。
关键词: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内忧外患,国势积弱衰微。有识之士不断提出了拯救国家危亡的许多方案,探求摆脱民族危机的道路。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思潮正是萌发这个时期,是知识分子在走向革命过程中关心国事、关心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的表现。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反映了他对于中国民族问题的总体认识及其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和原则。
孙中山倡导民族主义以推翻现存政权,实行革命救国,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是以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在孙中山一生的事业中,宣传最得力、影响最大、旗帜举得最高的就是民族主义。
一、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产生根源
民族思想,特别是民族主义思想的兴起,是与近代历史的发展分不开的。民族主义曾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欧美资产阶级处于被压迫地位时,为发动人民反抗民族压迫和封建专制统治的思想武器,在历史上曾起过积极作用。到了帝国主义时代,欧美垄断资产阶级已经抛弃了“民族独立”的旗帜,唾弃 “民族主义”的理论,成为对全世界后进民族的压迫者。在20世纪初,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派从西方借取已经被抛弃了的“民族主义”思想来宣传革命,这是跟当时中国的“国情”和革命形势密切相关的。它有社会、阶级和思想上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帝国主义的疯狂入侵和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是20世纪初孙中山提倡民族主义的社会原因。
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向帝国主义过渡,中国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的主要瓜分对象,使中国日益沦为半殖民地。清政府在帝国主义列强面前卑躬屈膝,无耻叫嚷“宁赠友邦,不与家奴”,死心蹋的地充当帝国主义的走狗。因此,孙中山认为,为了抵御“外侮”,挽救民族危机,“非先倒满洲政府,则无挽救之法也”,[1]1019 “若欲救国救人,非锄去此恶劣政府不可”[1]141。
(二)阶级基础
19世纪末,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有了初步发展,民族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族觉醒日益提高,是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阶级基础。
到了20世纪初,随着经济力量的增长,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要求在政治上摆脱无权的地位,在思想上渴望解除传统封建的钳制,求得自由民主。他们不仅公开谴责清政府“类具奴隶性质,而无爱国思想”,并且提出了“广开会议,联络全国,可为异日自治自立之基础”等政治要求,这表明历史已把民族资产阶级推上政治舞台。资产阶级要革命,借用了西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口号和中国传统的“反满民族主义”语言来进行宣传鼓动,这表明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民族觉醒日益提高。
(三)思想渊源
继承和发展华夏历史上的民族意识和吸收欧美、亚洲各国民族独立的革命思想,是20世纪初孙中山民族主义的思想渊源。
孙中山在回顾自己民族主义思想的发展过程时提出:“余之民族主义,特就先民所遗留者发挥而光大之,且改良其缺点。”[1]916又说,“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1]915从这里可以看出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渊源和发展。
1.“先民所遗留者” 或“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
孙中山所说的“先民”,是指华夏历史上的民族意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并不是一律平等,而是形成一种大汉族主义的“华夷之辩”的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成长起来的孙中山不可能不受这种传统思想的影响。
2.“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
“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指的是从西方借取“民族主义”思想,要求民族独立和解放。孙中山虽然痛恨西方侵略者,但是为了摆脱民族危亡,他竭力从欧美吸收进步思想。在孙中山漫长的人生旅途上,他曾长期生活在外国,孙中山受到西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是很自然的。孙中山自己也承认这一事实。当他了解了美国民族自离英独立以来,高飞突进,便生仰慕之。由此可见,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也吸收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理论。
3.改良“民族主义”的缺点
改良“民族主义”的缺点就是排除反满种族主义情绪,“对于满洲,不以复仇为事”[2]。
总之,孙中山对于中外两个方面民族主义思想的承袭和吸收,不是单纯地照搬,而是把西方的民族独立、民族解放思想和中国人民反压迫的优良革命传统融会贯通,成为孙中山自己所特有的一种思想体系。
二、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发展历程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中。综观其民族主义思想发展的全过程,其间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萌发和形成民族主义思想的初期阶段
1.兴中会成立之前,孙中山民族思想酝酿产生
当时孙中山在民族问题上的主张主要是出于传统的华夏民族意识。1893年冬天,孙中山与郑士良、陆皓东、尤列等人,在讨论建立革命团体时,就提出了“驱逐鞑虏,恢复华夏”的口号。称满人为“鞑虏”,把清朝入主中原说成是中国的“亡国”,反映了传统的大汉族主义对孙中山的某些影响。
2.兴中会成立至同盟会产生之前,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初步确立
孙中山这时已把民族革命和政治革命结合起来,从而突破了传统的华夏民族意识的藩篱。1894年,檀香山成立兴中会时,“驱除鞑虏,恢复中国”遂被定为入会的秘密誓词。1895年,香港兴中会誓词改称“恢复中华”。1900年,孙中山明确提出要在政治上“努力以颠覆北京政府”,“在中国南部建立一新政府”。1903年,他在日本东京青山革命军事学校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标志着孙中山民族主义的初步确立。这一阶段,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排满”,主要目的是造成革命舆论,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为推翻清朝政府的封建统治,做充分准备。
(二)第二阶段:旧民族主义思想发展阶段
时间是从1905年同盟会成立到1924年国共合作以前。这是孙中山的旧民族主义思想进一步发展,并向新的民族主义思想过渡的阶段。
1905年,同盟会成立。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这十六字革命宗旨定为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并在《民报》发刊词中归纳为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这样,就把民族革命和政治革命、社会
革命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成为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纲领。此后,民族主义用民权、民生主义成为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用以动员人民起来推翻清朝封建统治的战斗口号和奋斗目标。
这一阶段,孙中山民族主义的内容发生了改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由“排满”到“反清”
1906年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孙中山说:“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照现在这样的政治论起来,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3]。由此可见,孙中山已经把民族主义解释为推翻清朝封建专制政权,其民族主义思想名曰“反满”,实为“反清”。
“排满”和“反清”,从民族思想的发展程度来说差异是很大的。“排满”是种族复仇主义色彩很浓厚的口号,而“反清”就具有明确的反对民族压迫和反对阶级压迫的意义。反清,实际上是反对清朝少数统治者对广大中国人民的压迫、剥削和蹂躏,反对他们落后的封建主义的统治。
2.把“五族共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列为民族主义的内容
任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期间,孙中山提出了“五个统一”的内政方针,并且将资产阶级的民主原则贯彻到政权建设中的民族问题上,提出了“民族之统一”的方针。后来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又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4]220,将民族平等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了。与此同时,孙中上还渴望民族团结,他衷心希望“五大民族相爱相亲,如兄如弟,以同赴国家之事” [4]440。
“五族共和”进一步充实和发展了民族主义内容,使民族主义具有新的生命力。孙中山能提出和接受建立包括满族在内的民族平等政权,这不仅打破了封建统治阶级民族压迫和歧视的反动观念对人民思想的束缚,而且是近代中国民族平等思想的一大进步。
(三)第三阶段:发展成为新的民族主义思想的阶段
这段时间大体上从1923年国共合作筹备时期开始到孙中山逝世。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发展成熟的光辉标志是增添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内容。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明确宣布:“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 [5]591 。前者的目的在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后者要求国内诸民族宜可得平等之结合。这就把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结合起来了,将民族主义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具体来说,这一阶段,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有了以下新的内容及改变:
1.明确提出反帝口号,坚决反对帝国主义
由对帝国主义的失望、不满,发展到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纲领。辛亥革命前后的斗争实践,使孙中山的头脑更加清醒:不反对帝国主义,也就不能很好地反对和根除封建主义。苏联十月革命的启发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帮助和影响,使孙中山明确了这一观念。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指出:“民族解放之斗争,对于多数之民众,其目标皆有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5]591孙中山把革命斗争的矛头,对准帝国主义和中国的封建势力,这是非常正确的。比起旧的民族主义思想来,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2.由民族共和到民族自决
1920年,孙中山主动否定了带有大汉族主义味道的“五族共和”的主张,认为它“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这以后,他把民族主义又注入了新内容,提出民族自决和民族自治的原则。1924年4月,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明确主张:“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4]601民族自决的原则,主要有:“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3]592
3.联合被压迫民族,支持弱小民族的民族解放斗争
在对待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关系问题上,孙中山主张民族独立、平等,联合“平等待我之民族”,支持弱小民族。他说:“将来的趋势,一定是无论哪一个民族或哪一个国家,只要是被压迫的活受委屈的,必联合一致,去抵抗强权。”[6]他在其著名《遗嘱》中,更是集中表达了这种愿望和思想:“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4]994孙中山这时候对于民族问题的认识,已经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开阔发展到世界受压迫民族,或者“平等待我之民族”,纳入了世界的范围。无论从认识的深度上,还是其广度上,都表现出巨大的进步。
三、对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的评价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反映了近代中国革命和争取实现民族独立、国家统一和富强的时代主题,因此,它是一种进步的思潮,在当时发挥了巨大的精神力量,唤醒和鼓舞了几代中国人。
首先,孙中山把反满民族革命与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民权革命紧密地结合起来,给民族主义赋予了近代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内容。孙中山曾指出:“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了中国谋幸福。因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制,故要民族革命;不愿君主一人专制,故要政治革命。”[7]总之,孙中山进行的民族革命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起来推翻穷凶极恶的满洲政府,还我主权。但“还我主权”并不是要恢复汉族统治,而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让国民平等地行使国家政权。
其次,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在现实革命运动中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民族主义不仅给资产阶级革命派以战斗的思想武器,而且也大大地鼓舞了全国各族人民革命斗争的热情。孙中山提倡民族主义号召革命,不仅把革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反清方向上来,而且加速了革命高潮的到来。吴玉章同志对此作过如下评述:辛亥革命时期的反满宣传“起了很大的作用,革命的风暴主要是这样鼓动起来的” [8]。
当然,如前所述,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也有其不足之处,比如旧民族主义时期的“反满”口号带有较明显的大汉族主义色彩;辛亥革命后虽然曾提出过民族平等的口号,但最初也只是局限在“五族”范围之内;新民族主义时期虽然明确提出“反帝”口号,但同时又主张民族自决和“民族同化”等等。不过,笔者认为瑕不掩瑜,孙中山作为一个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家,其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善于根据革命形势的变化来转变自己的思想,从而达到扬弃的效果。对此,列宁在评价孙中山思想时,指出他的思想具有这样的气质:“憎恨过去,善于抛弃死去了的和窒息一切生命的腐朽东西,决不为了维护自己特权而硬要保存和恢复过去的东西”
[9]。
四、关于当代民族主义的一些思考
近几年来,由于世界局势的演变,民族主义又成为当今世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如何正确评价民族主义,如何处理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利益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
通过以上对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产生根源和发展历程,笔者认为:民族主义作为一个民族的深沉意识,它是维系民族团结和统一的精神纽带,具有不可抹杀的对内和对外两重意义。但我们要谨防狭隘民族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带有分离的倾向,属于一种封闭、自我阻隔、激化仇外情绪的意识,存在明显的消极影响。和平与发展是当代的主题。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孤立起来是不行的,它必须与全世界联系,充分利用全世界人民的文明财富。我们要坚持民族主义,但是,这是理性的而非激情的民族主义,是开放的而非狭隘的民族主义,是以建设与变革本民族为核心的民族主义,而不是以排斥和凌辱他民族为目的的民族主义。
参考文献:
[1]胡汉民.总理全集:第1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胡汉民.孙中山全集:第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195.
[3]孙中山选集: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74-75.
[4]孙中山选集: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1.
[5]孙中山选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6]民族主义.孙中山选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597.
[7]孙中山全集:卷1.[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325.
[8]吴玉章.章亥革命.[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16.
[9]列宁全集.十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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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近代史中,孙中山是辛亥革命伟大的领导者,也是我国杰出的军事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近代史论文孙中山,供大家参考。
为什么说孙中山是20世纪的历史伟人
孙中山名文,字逸仙,1866年出生在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因他后来在日本从事革命活动时,曾化名“中山樵”,故名孙中山。孙中山之所以被称为20世纪的历史伟人,是因为其对中国政治、思想、文化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弃医从政,走上救国之路
孙中山早年曾人私塾读书,接受传统教育,后来在哥哥的帮助下,先后在檀香山、香港和广州等地上学,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教育,眼界大开。21岁时,孙中山进入香港西医书院学习。他博览群书,手不释卷,五年后以全校最优的成绩毕业。随后,他先后在澳门和广州等地行医。这时,他认为“医国”比“医人”更重要,便“借医术为人世之媒”,联络有志改造中国的仁人志士,寻求救国的途径,开始从事政治活动。
中日甲午战争前夕,孙中山上书给清政府要员李鸿章,提出自己富强中国、发展生产的系统主张。但是,他既没有得到答复,也没能见到李鸿章。孙中山意识到,通过上书请愿的办法来改革中国的政治是行不通的。
创立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上书受挫使孙中山毅然抛弃改良幻想,走上了反清革命的道路。甲午战争爆发后不久,他来到檀香山,开始在当地华侨中进行革命宣传和组织活动。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于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在《兴中会章程》中,他明确指出兴中会的宗旨是“振兴中华”,并把斗争纲领概括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纲领。兴中会的建立标志孙中山开始踏上民主革命道路。第二年,他在香港建立了兴中会总机关,积极策划在广州发动武装起义。由于有人告密,这次起义没有正式发动就失败了,遭到通缉的孙中山从此开始丁长期的海外流亡生活。
1905年8月,孙中山以兴中会、华兴会为基础,联络光复会部分成员,在日本东京成立于中国同盟会,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孙中山被推举为同盟会。他亲自制订章程,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作为同盟会政纲。不久,他又把十六字纲领归结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三民主义政纲比兴中会纲领有了进一步发展,是一个比较完备的资产阶
级民主革命纲领。尽管同盟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都存在缺陷,但是,它的建立以及革命纲领的提出,还是极大地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使中国的民主革命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
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中国同盟会建立以后,一方面,在思想上与以康有为为首的保皇派展开针锋相对的论战;另一方面,策划、组织和发动了一系列旨在推翻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武装起义。这些起义因为缺乏群众基础和条件不成熟而失败,但沉重打击了清王朝统治,为辛亥革命的到来作了重要准备。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清王朝土崩瓦解。正在美国的孙中山听到消息后,取道欧洲于年底回到国内。经宣布独立的17省代表投票选举,孙中山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他在南京宣誓就职,组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宣告诞生。同年2月12日,清朝宣统皇帝溥仪被迫宣布退位,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被推翻。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公布了一系列有利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和法令。1912年3月,他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它的基本精神是按照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它用法律形式否定了独裁专制的君权,赋予国民自由权利,这体现了中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之一。
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仅仅三个月时间,在内外反动势力的压迫下,于1912年4月1日宣布辞职,将临时大总统职务让给旧势力的代表人物袁世凯。从此,共和制度名存实亡。
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比较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场革命最直接的结果,是通过暴力方式,一举推翻了统治中国两千余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民主共和制度,这是一个伟大创举,也是辛亥革命最伟大的历史功绩。
为争取国富民强而奋斗,为捍卫民主共和而斗争在辞去临时大总统时,孙中山认为,中国发展的政治障碍已经扫除,三民主义中的两个主义已经实现,接下来就可以一心一意地致力于民生主义了。而实现民生主义最切实的举措,就是发展实业,孙中山对此满怀信心。他把实业建设的重点放在交通运输业上,尤其是铁路建设方面。他还亲自担任全国铁路督办,到处发表演讲,表示自己计划在十年之内,修建二十万里铁路,使中国早日富强。
袁世凯在接替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之前,曾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要忠于共和。但是在窃取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后,很快便撕下了民主共和的伪装,向革命党人举起屠刀。1913年3月,袁世凯在上海制造血案,派人刺杀了主张议会政治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宋教仁。随后,又与西方财团签订了2500万英镑的“善后大借款”合同,用来购买军械,扩大军队,准备镇压革命力量。
1913残酷的事实使孙中山等革命派从陶醉中清醒过来,再次举起斗争旗帜。
年7月,孙中山组织发动了讨袁的“二次革命”,但很快失败。1915年,袁世凯复辟帝制。为此,他不惜出卖国家利益,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以换取帝国主义的支持。袁世凯的倒行逆施,引发了全国规模的反袁护国运动。孙中山等革命派积极参加了这场运动。在全国人民的反对下,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并在人民的唾骂声中,结束了可耻的一生。
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裂为直、皖、奉三大派系。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军阀把持中央政权,不仅出卖国家主权,还拒绝恢复象征民主共和制度的《临时约法》和国会。为反对段祺瑞的卖国独裁统治,维护《临时约法》,孙中山于1917年发起了第一次护法运动,并在广州召集非常国会,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他担任大元帅。由于遭到滇、桂军阀的排挤,护法运动很快失败。但是,孙中山没有气馁,继续探索中国的出路。1920年底,他返回广州,重新组织军政府,发动了第二次护法运动。两年后,由于陈炯明发动叛乱,第二次护法运动失败。 孙中山的思想转变,促成国共合作捍卫共和斗争的屡屡失败,给孙中山带来极大困惑。而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五四运动的爆发,使孙中山受到很大的鼓舞和启发。中国共产党给处于困境中的孙中山以真诚帮助。第二次护法失败以后,孙中山避居上海,中国共产党人李大钊等多次与他接触,说明中共主张,商讨合作事宜。这使他逐渐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工农革命运动是革命的坚定力量。孙中山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适时作出了顺应时代潮流的政策转变。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孙中山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主张,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重新解释三民主义,把旧三民主义发展成为新三民主义,奠定了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孙中山首举彻底反封建的旗帜,“起共和而终帝制”,组织革命政党,发动武装起义,领导了震惊中外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历史上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王朝专制统治,开创了中国民主革命风起云涌的历史新篇章,功载千秋,万古流芳。
孙中山的博爱,即“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皆伯叔兄弟诸姑姊妹,一切平等,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休戚与共,患难相救。”这种博爱不仅表现在他的宽容广大的胸怀,而且是他一生为之奋斗的理想道德。孙中山的国家统一思想是他的精神遗产中的瑰宝,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炎黄子孙神圣的历史使命,也成为我们两岸中国人共同的追求和责任。孙中山明确指出,谋求国家统一只有用兵力去征服和用文治去感化这两种道路,也就是只有武力统一与和平统一两种方式,但他主张国家统一最好采用和平方式。
1923年1月,他在《和平统一宣言》中说:“文窃以为谋国之道,苟非变出非常,万不获已,不宜轻假兵戎,重为民困。”并且孙中山明确指出,我所主张和平统一的办法,是召开一个国民会议。 孙中山与历代反抗封建王朝的农民起义英雄和同代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之显著不同之处在于:一是通过其他方式独到的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将欧美资本主义制度之精华与中国落后封建专制制度之国情相结合,从“以民为本” 的宗旨出发,不仅提出了“三民主义”基础学说,同时还就改造落后旧中国的伟大目标,从国体、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诸方面作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纲领、设想和规划,形成了系统化的革命理论;二是他自发动和组织革命伊始,终其一生,在领导整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历程中,始终不渝地坚持彻底的反封建立场和坚定的革命方向,面对满清朝廷的通揖、反动军阀的围攻、帝国列强的威逼、维新保皇派的论战、阵营内部的叛乱、同党战友的分歧,在极其艰难充满风险的环境中,几番组织和改造革命政党,多次发动武装起义,“愈挫愈奋,再接再厉”,不屈不挠,战斗不息;三是他始终坚守“一心为公” 的崇高精神境界,从建立兴中会、同盟会,发动广州、惠州、黄花岗等十次武装起义,到领导辛亥革命、建立临时政府、举行二次革命,到组织和改造国民党、组建黄埔军校、实施国共合作,直至积劳成疾英年早逝,抛却个人名利,彰显博大胸怀,大公无私,一生操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孙中山的理论学说、立场信念和品德情操,可说是独秀一枝前无古人 ,也正是由于孙中山的坚持不懈的努力与革命理论的宣扬,才使得广大中国民众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走出对民主共和的“反动”政治思想认识误区,有力的促进了中国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扩大了民主革命运动的影响,使得民主共和深入人心。即便是后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也是在孙中山工作的基础上才得以发展。孙中山是近代中国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活动领导人。
孙中山毕生致力于中国民主革命事业,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振兴,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尽管孙中山也有种种缺点,但是,作为站在时代潮流前面,领导中国人民结束旧时代、开拓新时代的伟大革命家,他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之所以将孙中山先生称为一个伟人,因为孙中山先生是和平统一的国父,平等博爱的表率,民主共和的先驱。
摘要
孙中山是最早提倡以革命推翻满清统治,建立民国政府的革命家之一。1866年11月12号,他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 1895年2月21号,孙中山成立兴中会总会。1905年8月,成立“中国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为同盟会并确定革命政纲,创立《民报》。1911年10月10号发动武昌起义并取得成功, 28日被推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誓就任。1917孙中山展开护法运动。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享年58岁。
关键词:孙中山;民主共和;兴中会;同盟会;辛亥革命;护法运动
我从小就笼罩在亲爱的伟人孙中山先生的“阴影”下长大,我知道周围的路叫兴中道、中山路、孙文路、逸仙路、博爱路、民权路、民生路、民族路,有医院叫博爱医院,甚至连体育馆体育场都叫做兴中体育馆兴中体育场。从小到大所有学校春游秋游必去地点是孙文公园和孙中山故居。印象中还保留着小时候在那个高大的孙中山铜像前面献过花鞠躬的场。,也记得小时候妈妈指着那座两层红色小洋房说那是孙中山的哥哥从檀香山(夏威夷)寄钱回来起的。所以我这次写的仍然是我引以为傲的他------孙中山。 还记得历史书上是这样描绘的“120多年前,即19世纪的60年代中期,中华民族在封建统治者的黑暗统治下,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清王朝的抬枪刀矛和帝国主义列强的洋枪大炮,联合残杀着我国同胞。一场轰轰烈烈,坚持了10余年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被绞杀了。在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美丽贫困的翠亨村里,全村70多户人家,绝大多数都过着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穷苦生活。
1866年11月12日(清同治五年十 月初六日)的子夜,绵延不断、终年葱绿的五桂山还未苏醒,和天一色的大海还在沉睡,而翠亨村村头已出现了一个光点。这个光点越晃越亮,原来是53岁的农民孙达成在村头巡更。“哇哇哇„„”透出灯光的小茅屋内传出了婴儿降世的啼哭。这位刚诞生的婴儿,就是40年后领导中国人民推翻几千年封建专制,倾覆清王朝统治,在东方古国建立起第一个共和国的大总统孙中山”。下面就让我来详细介绍这位伟人。
孙中山,原名孙文,字德明,号日新,改名逸仙。香山县(现中山)在富饶秀丽的珠江三角洲南部,北通广州,南达港澳,交通十分便利。这里是最早遭受西方殖民者侵扰的地区,也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地区。林则徐曾亲自领兵驻扎香山县;关天培在香山县辖属的磨刀洋痛击英国军舰;香山县有不少群众参加过太平军;就在孙中山诞生的前两年,这里发生了袁亚兴领导的反清暴动。这块“现代思潮汇注之区”,对孙中山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878年,孙中山随母亲到檀香山投靠哥哥孙眉,并在当地学校就读。这次出国开阔了他的眼界,对他的思想发展起了积极影响。正如他后来所说:“始见轮舟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有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
1894年初,孙中山满怀激情北上投书掌握中国军事外交大权的李鸿章,提出以西方国家为楷模,实行改革,使国家达到独立富强的目的。可让孙中山意想不到的是上书遭拒,再加上受到甲午中日战争惨败的刺激,孙中山开始放弃对清政府的幻想,逐渐走上民主革命的道路。
1894年11月,孙中山从上海去檀香山,组织兴中会,在那里定下了兴中会的主旨——“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同年10月,兴中会密谋在广州起义,事泄失败。孙中山被迫亡命海外。1896年10月,在英国伦敦曾被清公使馆诱捕,经英国友人营救脱险。此后,孙中山详细考察欧美各国的经济政治状况,研究了多种流派的政治学说,并与欧美各国进步人士接触,产生了具有特色的民生主义理论,三民主义思想由此初步形成。1900年10月,孙中山派郑士良到广东惠州(今惠阳)三洲田发动起义。义军奋战半月,开始颇为得手,后因饷械不继而失败。
尽管屡次革命的失败,但孙中山却从未放弃,一直坚守着自己的理念。而随着眼界的不断开阔,孙中山的思想也不断在更新,越来越具有民主化趋势。
1905年8月,孙中山与黄兴等人,以兴中会、华兴会等革命团体为基础,在日本东京创建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党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举为,他所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被采纳为同盟会纲领。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首次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而同盟会的成立,有力地促进了全国革命运动的发展。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孙中山在美国得知消息后,12月下旬回国,即被17省代表推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布就职,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年2月12日,清朝宣统帝(溥仪)被迫宣布退位,结束长达2000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共和国。孙中山制定和公布一系列改革和进步的法令,3月11日,颁布带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然而上天似乎又再一次考验孙中山。
虽然革命是成功了,但由于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强大压力与革命党本身的涣散无力,孙中山被迫在清帝退位后,于1912年2月13日辞去临时大总统职,让位于袁世凯,4月1日正式解职。此后一年多,孙中山积极宣传民生主义,号召实行平均地权,提倡兴办实业;还亲自担任了全国铁路督办,力图筹借外资修筑铁路干线。但因政权落在袁世凯手中,孙中山的努力并未取得成果。1912年8月,同盟会改组成国民党,孙中山被推举为理事长。1913年3月,袁世凯刺杀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孙中山主张武力讨袁。
1917年7月,因段祺瑞为首领的北洋军阀解散国会和废弃《临时约法》,孙中山联合西南军阀,在广州建立军政府,被推举为大元帅,进行护法战争。但孙中山在军政府内备受军阀、政客的排挤,不得不于1918年5月辞去大元帅职务,经日本赴上海。第一次护法战争的失败使孙中山认识到南北军阀都是一丘之貉。
从1918~1920年,孙中山完成过去已着手撰写的《建国方略》,对以往的革命经验进行总结,提出了改造和建设中国的宏伟计划。
由于受到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 1922年9月,孙中山着手改组中国国民党。1923年1月,发布《中国国民党宣言》和《孙文越飞宣言》。2月,孙中山重返广州。他在主持广东军政的同时,继续进行国民党的改组工作。1924年1月,孙中山主持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并在《宣言》中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即新三民主义。
1924年11月,孙中山应邀北上,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和废除不平等条约。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因病在北京逝世。孙中山的逝世,引起全中国人民及全世界人民的极大悲痛。
耳边似乎响起了孙中山在临终前说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话语。孙中山是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他的最伟大之处,是一直坚持把武力推翻清廷当成头等重要的任务,毕生为之奋斗。或许他的一生是曲折的,然而他却中国近代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而作为一个中山人的我,更从心里为他自豪。
参考文献
[1] 张磊:《论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孙中山:愈挫愈奋的伟大先行者》,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02页。原载《北京大学学报》1957年第4期
[2] 王尔敏:《中山先生民族主义正解》,台北,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1999年版,第186页。
摘 要:民族主义思想是孙中山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大致经历了从“反满”到“五族共和”再到“反帝”这样几个阶段。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在民族问题仍然严峻的今天,同样有其重要意义。
?关键词:孙中山;民族思想
2011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纪念日。这场20世纪初的伟大革命,推翻了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制度,打开了中国通向光明的大门。孙中山先生作为辛亥革命的领导者,对革命进程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他的思想和业绩是中国近代发展史上的一座丰碑,极大地影响了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走向,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始于孙中山所创立的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比较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方案。其中民族主义不仅是第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想中最具代表性的成果之一。今天,研究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对于我们处理国内外的民族关系、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家、民族和谐发展仍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是在其长期的革命生涯中,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提炼而最终形成的。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一个从单纯“反满”到“五族共和”、建立统一多民族的独立民主国家的过程。
受少年时代生活环境的熏陶、帝国主义入侵以及西方近代文明的共同影响,孙中山早在香港读书期间就开始为革命做准备。他经常往来于香港和澳门之间,鼓吹革命,与陈少白、尤少纨、杨鹤龄等还有革命理想的人交往密切。离开香港去澳门、广州从医后,孙中山一方面与郑士良等人联络会党,争取和发展革命力量,另一方面深入京津等地正式开展他的革命行动。
甲午战争爆发后,清政府限于战争无暇他顾,孙中山认为可利用这个时机展开行动。1894年,孙中山创立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兴中会的誓词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建合众政府”。“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口号的提出,可视为孙中山旧民族主义思想早期的主要内容和基目标,我们通常以“反满”加以概括。在民族危亡之时,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上升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在这一阶段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斗争要求却没有对准帝国主义,带有强烈的民族情绪,这与中国的传统民族观念和清政府的腐败统治密切相关。
到同盟会成立前后,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随其政治思想的变化而变化,在政治上明确坚持国家统一思想。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成立,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革命口号由“驱除鞑虏,恢复中国”改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正是这“中国”到“中华”之称的细微变化,隐含了孙中山在“反满”问题上的根本转变。1906年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孙中山对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阐释。他说:“惟是兄弟曾经听见人说,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这话大错”,“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①由此可见,孙中山已经把民族主义解释为推翻清朝封建专制政权,其民族主义思想名为“反满”,实为“反清”。
辛亥革命后,清政府的腐朽统治被推翻,结束了中国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满清政府被推翻,“反满”任务已经完成,此时面对蒙、藏宣布独立,东北、新疆被日俄控制的严峻的边疆形势,孙中山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民族团结、保持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已经成为新时期的重要问题。他的民族主义思想顺应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下有了很大的变化和调整,其侧重点从“反满”进入到了要求民族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在建立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基础上,孙中山提出“五族共和”,“五族一家”的主张,强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平等。在担任临时大总统期间,孙中山曾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如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②在其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也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③将民族平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在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孙中山提出的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在我国民族关系发展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有着一定的先进性。
辛亥革命失败以后,中国的民族灾难更加深重。这时的孙中山全力倾注于反军阀的护法斗争,但仍未找
到中国革命的真正出路。曾经对帝国主义抱有种种幻想的孙中山在经历了陈炯明叛变后,痛定思痛,终于认清了帝国主义才是中国人民的大敌,从而将其民族主义旗帜转向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同时,他再次强调了辛亥革命后提倡民族主义的目的所在。他说:“有人说:‘清室推翻以后,民族主义可以不要。’这话实在错了”,“现在清室虽不能压制我们,但各国还是压制的,所以我们还要积极的抵制”。?④由此可见,孙中山对帝国主义列强有了新的认识,并进一步认清了中国革命的对象,将民族主义旗帜的锋芒直指帝国主义。1924年,在国民党一大 会议上,他对民族主义做了新的阐释,他说:“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前者的目的“在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后者要求“国内诸民族宜可得平等之结合。”?⑤对外“国民党之民族主义,其目的在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盖民族主义对于任何阶级,其意义皆不外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其在实业界,尚无民族主义,则列强之 经济的压迫,自国生产永无 发展之肯能。其在劳动界,尚无民族主义,则依附帝国主义而生存之军阀及国内外资本家,足以蚀其生命而有余。故民族解放之斗争,对于多数之民众,其目标皆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对内“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 组织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⑥这就把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结合起来,将其民族主义思想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作为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伟人,孙中山的民族思想有着鲜明的时代性、 政治性、曲折性与前进性相统一的特点,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近代中国发挥了巨大的 社会作用。在孙中山民族思想的指导下,民族革命的方向最终没有滑向民族屠杀的悲剧,五大民族平等参政的观念得到了体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当然,囿于各种限制,孙中山的民族思想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即:一定程度的大汉族主义,没能提出通过消灭剥削制度来消除民族压迫的科学结论。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将其否定,应当看到其主流还是科学、进步的。在民族问题仍然存在的今天,诚如毛泽东所言,我们应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作为一份“珍贵的遗产”加以批判地继承,以为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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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孙中山全集(第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第325页.
?[2] 孙中山全集(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438页.
?[3] 孙中山全集(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220页.
?[4] 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等合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第394页.
?[5] 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第5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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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已经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在这五千多年中,一些文明成为了历史上的匆匆过客,被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些文明经历了冲突与融合后,在变革中存续下来。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中华文明近代史结课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 “中国梦”萌发于民族的危亡时刻
中国人为工业化和现代化而奋斗的“中国梦”,是在中国遭受世界列强侵略而不能自保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中华民族是个有着5000年文明历史的伟大民族,早自秦汉就进入盛世。古代中国曾以世界上头号富强大国“独领风骚”达1500年之久。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随着近代工业革命脚步的加快,中国很快落伍了。但固步自封的封建统治者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仍然沉浸在往日的辉煌所造就的梦想之中。直到1840年,中英爆发第一次鸦片战争,不但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也打碎了“天朝之梦”。从此,中国政府在西方列强的枪炮胁迫下,先后签订了700多个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受尽耻辱,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开始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开始睁开双眼看世界,反思自己的落后和积弊,提出了向西方学习工业化知识的救亡主张。
二、 “中国梦”历经了几代中华儿女的辛苦探索
以林则徐、魏源等为代表的开明知识分子,大量编译国外图书,介绍西方国情,并展示新的西方侵略者向东方侵略扩张的格局和局势,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中华民族生存的危机感。寻求富强的思潮开始吹袭,进而在中华大地掀起了探索民族复兴的新潮流。
洋务运动。以李鸿章、曾国藩等为代表的汉族地主阶级新兴官僚对中国、世界大势有较多的了解,尤其是镇压太平天国的实践,使他们认识到西方坚船利炮的厉害和重要。于是,在他们的发动、主持下,开始了中国的第一个以“中体西用”为指导的现代化运动——洋务运动。由于洋务派主要是单纯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并未对封建制度本身进行改革,洋务运动最终在封建顽固势力的阻碍下宣告破产。
维新变法。1894年甲午海战失败后,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一批新式知识分子开始认识到,要改变中国被瓜分的厄运,光靠在器物上进行革新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引进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制度。于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改良派发出了改革制度的呼吁,并最终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推行了鼓励实业、改革科举、整顿机构等一系列变法举措,引发了广泛反响。但维新派将改革的希望过多寄托于没有实权的光绪皇帝身上,快速推行的改革措施严重侵害到了以慈禧为代表的保守派的利益,最终改革因发生政变而失败。 辛亥革命。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4.5亿两白银的巨额赔款,让清政府财政陷入全面危机。清政府被迫于1901年至1911年施行“新政”。但在此过程中,清政府大搞“皇族内阁”,借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致使汉族官僚军阀集团开始“离心”,一些原本支持新政的立宪党人开始认同革命党推翻帝制的主张。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1912年1月1日,承载着国人复兴民族希望的中华民国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宣告成立。不久,清帝退位,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宣告终结。但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妥协性,政权最终被代表大地主、大买办阶级的袁世凯窃取,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失败了。此时的中国仍然在黑暗中徘徊。
三、 “中国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希望之路
尽管从19世纪中叶开始,探索民族复兴的各种救国主张如走马灯般在中国登台亮相,
但结果都无一例外地失败。直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中华儿女民族复兴的道路探索开始出现曙光。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结束了中国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成为真正独立自主的国家, 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进行了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巩固了中国人民争得的民族独立和自身解放的成果,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开辟了宽广的道路;施行了改革开放,在总结历史经验,不断艰辛探索的基础上,以巨大的政治勇气,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找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
如今,经过60余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余年的发展,今天的中国,经济上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人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社会主义制度在除弊创新中自我完善和发展,国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际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为全世界所瞩目、所惊叹、所羡慕。正如所说,现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接近民族复兴这个目标。
中国梦的科学内涵
一、 “中国梦”的提出
“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2012年11月29日,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深情阐述了“中国梦”。2013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又九次提到“中国梦”,他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透过的这两次讲话,我们对“中国梦”的内涵也有了更清晰深刻的理解:“中国梦”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它的基本内涵,概括起来说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其中,从国家层面上来把握,“中国梦”是民族复兴、国家强盛之梦;从个人层面上来把握,“中国梦”是人民生活幸福、人生出彩之梦。这两个层次的内涵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二、民族复兴,是“中国梦”的最高境界
“中国梦”既是国家梦也是个人梦。如果我们从历史角度来分析这两层内涵的关系,就可以知道,国家层面的“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中华儿女的共同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建立在爱国主义思想基础上的梦想,具有很强的个体梦想包容性。回想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之所以任人宰割,中华儿女之所以饱受屈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国家积贫积弱、一盘散沙。而这也正好说明了一个朴素道理: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没有国家与民族的存在和独立,就没有个人幸福可言,正所谓“大河没水小河干”。所以,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过程中,我们唯有将个人之梦寄托于国家之梦、民族之梦的境界,梦想才有成真的可能。
三、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核心价值追求
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一条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就是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
于一切,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所以,党领导下的“中国梦”,最终目的必然是要回归到追求以人为本的价值层面上,即实现人民生活幸福。
另外,我们要实现的“中国梦”不是一个抽象的梦,而是一个具有现实感的梦想。这样的现实感就要求我们的“中国梦”要具有生命力,而这种生命力就在于其获得的价值认同要具有普遍性,即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能够获得他们支持的梦想一定是能够让自己生活幸福的梦想。由此,实现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就必然成为“中国梦”最核心的价值追求。
四、世界共享,是“中国梦”特色内涵
中国向来奉行和平互惠式的发展道路。从郑和七下西洋播撒和平友谊的种子到“丝绸之路”留下互利合作的足迹,从周恩来同志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北京奥运会传播“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主题口号,从胡锦涛同志提出“和谐世界”的理念再到党的报告中坚定承诺,“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不干涉别国内政,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中国主张和平、友好、互惠的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尤其是近几年,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中国在积极发展自己的同时,更加注重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互利共赢,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为推动世界各国的共同繁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这一点,从中国在共同抵御亚洲金融风暴和国际金融危机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上就可窥一斑。
世界的发展需要中国,中国的发展也离不开世界。“和世界共发展,与世界同分享”是中国发自内心的期盼,也是实现“中国梦”必须贯穿始终的原则之一。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人口第一大国,“中国梦”的实现将有助于建设一个更加均衡发展、和谐文明的人类家园。
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性旗帜,是一个国家精神的象征,它通过一定的式样、色彩和图案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
在风风雨雨中艰难诞生的中华民国早已远离我们而去,却给我们留下了一段厚重的历史。当我翻开泛黄的书页,徜徉在这段历史长河中时,国旗展开了身躯,舞动着,似乎在诉说着她们曲折的身世。中华民国的国旗经过多次更易,从五色旗最终演变为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期间发生了很多故事,纷繁复杂,却鲜为人知。
五色旗是中华民国建国之初北洋政府的国旗,旗面为按顺序是红、黄、蓝、白、黑五色横长方条,在北洋政府时期,据说五色象征中国汉、满、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但是北洋政府采用五色旗的缘由,多是因为李鸿章的北洋派阀早在满清时期就使用五色旗,北洋陆师、北洋水师均不使用满清的黄龙旗而使用五色旗。而北洋政府多是北洋系的军人,所以使用五色旗不过是一种沿袭。在清朝的北洋和新军所采用的五色军旗,又有代表五行一说,代表五方的颜色;又有五色代表仁,义,礼,智,信五德之说。
江苏都督程德全及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等认为:五色旗之创意根据中国文化用五数之习惯,以红、黄、蓝、白、黑五色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联合成大共和国之至德,寓义甚当。且外国人视五色彩旗为虹旗,虹现而雨霁,虹旗出则象征一扫封建专制政治制度之阴霾,以实现政治清明。
孙中山却对五色旗恨之入骨,他说:民国成立以来长在四分五裂之中全因为这面“四分五裂之官僚旗”,“此民国之不幸皆由不吉之五色旗有以致之也。夫满清之黄龙帝旗我已不用,而乃反用其武员之五色旗,此无怪清帝之专制可以推覆,而满清武人之难以灭绝也。天意乎?人事乎?”这也是孙中山后来激极力推崇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抵制五色旗的原因。
五色旗的第一次提出是在1906年。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7月,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1906年冬,同盟会召集会议编撰《革命方略》。在讨论将来的中华民国国旗时,各路与会的民主精英不顾孙中山力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提出了十八星旗、五色旗、井字旗、金瓜钺斧旗等若干方案,会议开得煞是热闹,结果却莫衷一是,最后只能将各种提议作为悬案存档了事。
1911年12月2日南京为江浙联军克服。在大好的革命形势下,12月4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的部分留沪代表与江、浙、沪都督等人在上海开会,研究筹组中央政府,国旗问题被再次提出。此时尚在海外的孙中山自然无从置喙,与会者翻出东京旧案,最终确定代表五族共和的五色旗为国旗,武昌首义所用的铁血旗为陆军旗,同海军本不沾边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大元帅黄兴因当年与孙中山在旗帜上有过争论,迟疑不肯决定。而上海各报已将有关消息披露了出去。黄兴道:“既经露布,用不着我核定,况国旗应由法律定之,只好待诸异日。”
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归国抵达上海,欢迎他的是街头巷尾的五色旗。12月31日,沪军都督陈其美急令从上海调运500面五色旗至南京。第二天,1912年元旦,孙中山乘火车从上海赴南京履任。下午五时,孙中山抵南京下关火车站,换乘小火车入城,“沿铁路遍悬五色国旗,密布军队„„各街店户悬挂烛笼,夹以民国旗帜(指五色旗),颇为壮观。”
1912年1月10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铁血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将方案报请孙中山颁布。骨鲠在喉的孙大总统终于表态了。在1月12日的《复参议会论国旗函》里,孙中山称:“现时民国各省已用之旗大别有三:武汉首义,则用内外十八省之徽志;苏、浙则用五色之徽志;今用其一必废其二,所用者必较此为最良,非有绝大充分之理由,不能为折衷定论。故本总统不欲遽定之于此时,而欲俟满虏既亡,民选国会成立之后,付之国民公决。”态度坚决地搁置了该方案。
孙中山还对五色旗进行了全面否定:“(一)清国旧例,海军以五色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满清之国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体。(二) 其用意为五大民族,然其分配代色取义不确,如以黄代满之类。(三)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阶级。”
平心而论,孙中山贬低五色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理由未免有些牵强。首先五色旗与满清海军“一、二品大官之旗”并不是一回事。清海军全军统领所用旗帜确为五色,但其色彩排列自上而下为黄白黑绿红,并在上角钉单锚,而民国的五色旗却是红黄蓝白黑五色自上而下排列,二者并无直接联系。不过,孙中山的反对已无法改变五色旗即将成为国旗的事实。
1912年4月,临时政府北迁。5月,临时参议院认为“本院为全国立法机关,于国旗统一当然有议决之权”,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十九星铁血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当以五色旗为国旗交付表决时,“议员全体起立,三呼万岁”,一致通过。6月8日,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制令颁行全国。至此,五色旗正式开始了作为中华民国法定国旗16年的历程。
五色旗由于产生于革命时期,对当时民众影响很大,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正是因为这样,它又被当时各军阀所利用,托革命之名,成为笼络人心的工具。在民国政府废除五色旗后,五色旗变成了抗日战争时期亲日政府的代表旗帜,满洲国旗就是由五色旗衍生出的,其他像所谓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北平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前身)或南京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等伪政权都采用五色旗为基本元素。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是中华民国广为人知的国家象征之一,由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提议,将陆皓东设计的青天白日旗置于红底旗帜的左上角而来,经国民政府立法定为国旗,并在北伐征战结束后颁行全国。《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六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由青、白、红三色组成,单就色彩而言,分别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以及民族、民权、民生之三民主义。若配合色彩的形状,青天则同时又象征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白日象征光明坦白、大公无私的纯正心地与思想,十二道光芒形同十二个时辰,勉励人民奋斗精进、自强不息,芒锋示意革命精锐,意味着民主自由光华四射,又象征着中华文化所传承的美德,即,礼义廉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四维八德精神;而满地的红色则象征革命先烈的热血及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
光绪19年(1893年),革命先烈陆皓东寄住于尢列(四大寇之一)在广州家中的“听涛阁”时,设计了一面“青地、中有白日”的青天白日旗,预备作为革命的旗帜。 光绪21年(1895年),兴中会总部在夏威夷成立,孙文召集革命同志举行首次干部会议,通过了以青天白日旗为革命军旗,此后多次起义皆以此旗为标帜号召,揭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义。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寓意“莫忘烈士鲜血满地,但愿朝阳常照我土”(陆皓东诗句)
中华民国政府更赋予该旗帜以中华民族独立自由的含义,蒋介石曾在1949年10月公开宣布“只要有一面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插在我们中国领土之上,那就是我黄帝子孙独立自由的标识”。
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以五色旗乃前清官旗、五色代表五大民族之分配代色取义不确、及五色上下排列违背五族平等等理由反对五色旗,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但他那时的话似乎不太管用。并且北洋政府仍为当时统治全国的政权,五色国旗仍然广受认同。
1923年8月在广州举行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五次评议会,会场上仍然悬挂着五色旗。到会的孙中山老大不高兴,他训导学生们道:“我想你们对于革命的主义和精神怕不大明白,恐怕对革命的认识与历史也不大明白吧。比如五色旗,你们刚才向伊三鞠躬,我就不。你们一定以为我不敬国旗了,哪里晓得五色旗是满清一品官的旗?我们革了皇帝的龙旗,却崇拜官僚的五色旗,成什么话!”
1924年9月,国民党通告: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青天白日旗为党旗、军旗。11月,孙中山乘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永丰”号兵舰离广州经香港北上,香港英国当局称:舰上改挂五色旗,方可按外交礼节接待。孙中山断然拒绝,宁可不在香港岛停留。这时,国际上承认的依然是五色旗。1925年3月,与五色旗斗了十几年的孙中山病逝于北京。
1925年,国民政府于广州成立,次年进行北伐,所到之处皆竖青天白日满地红旗。1928年12月,张学良“东北易帜”。东北全境以几万幅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了五色旗。五色旗终于走完了它的生命之旅,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统一始用于全国各地,国旗的认同逐步建立。
1946年12月25日,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将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入宪。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确定的五星红旗作为其国旗,退守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则继续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此后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仅于台澎金马地区普遍使用至今。
或许很少有人愿意去考究这些国旗的故事,没有多少人会对这些国旗感兴趣,但是它们所起到的历史意义是我们无法忽视的。不管是五色旗还是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在那段凝重的历史中,它们代表的是整个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不屈不挠,奋勇向前之精神的象征。无数仁人志士曾在旗帜的指引下为祖国的和平富强而抛头颅、洒热血,写下壮丽的诗篇。这些旗帜应被铭记,这段历史更应被铭记。
近代史结课感想
《中国近代史纲要》已经匆匆节课了,这是我进大学以来上的最有意思的课之一。和第一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样,这门课也让我感受很深。
首先,和很多老师不同的是,老师上课的风格很吸引人,不拘泥于书本,幽默风趣而又不失严谨,在一些问题上经常点到即止,引导我们自己去思考,去探究,在课堂上还不时的提出问题让我们抢答,这极大地调动了我们的积极性。
其次,课程考核的方式与以往大不相同。以往的结课考试经常让学生们谈“史”色变,最近看到有好多同学在背近代史,看题目,很痛苦,因为他们是闭卷考试。而现在老师换了新方法,把自主权交还给了我们自己,让我们从历史中发现问题,挖掘有趣有意义的历史线索,再以自己的语言将历史还原,阐述自己的观点,表达自己的思想。难道这些不能开发我们的潜力,提升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吗?试问现在又有多少课程可以让我们自己独立思考,并轻松愉快的上课呢?
最后,我想说:读史使人明志,读史可以让浮躁的心平静,我们理工科学生更应读史,她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历史的海洋里,我们平时绷紧的神经可以得到休息,读史更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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